区级社会组织专项资金项目接受申报
禅城区级社会组织扶持资金项目10月11日起接受申报,到10月31日截止。根据《禅城区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评审细则》(下称《细则》),扶持对象是指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依法登记,开展经济服务、科学研究、文化体育类项目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受扶持项目可获补助资金5万元。
根据《细则》规定,上年度接受过项目扶持并被评定为绩效等级“差”的,则不具备申请本年度扶持资金的资格。专项扶持资金每年评定2家实施经济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予以扶持,每家补助资金5万元;每年扶持1家开展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社会组织和1家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社会组织,每家补助资金5万元;每年扶持实施文化和体育类项目的社会组织各1家,每家补助资金5万元。
据了解,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范围分为三类,其中,经济服务类项目包括促进招商引资、建立产业园区、促进产学研结合、高新科技产业项目、创建区域品牌、创新服务机制等推进禅城区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项目的社会组织。科学研究类项目则包括能够提高市民科技水平,提升禅城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公民环保知识和意识,促进社会节能减排,建设绿色家园,开展低碳生活公益活动;提高禅城区人口质量、优生教育水平;对禅城区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文化体育类项目范围,则包括能够促进禅城区居民享受均等化公共文体服务,保护和继承禅城区传统艺术,提升佛山历史文化名城在国内外的影响;举办大型国际、国内体育活动,重点发展的拳头项目,提高国际影响的项目等。
《细则》要求,扶持项目原则上至少要含有一项以上列举的内容。申报的扶持项目要接受专家评审及公示,先拨付扶持资金总额的60%,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要进行绩效评估。
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填写有关申报材料,A4纸打印,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送到禅城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发送Email至1012359170@qq.com。(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