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组织将设妇委会
佛山市妇联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拟于12月中旬成立,同时在社会组织中组建妇委会。昨日召开的2011年佛山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交流会透露这一消息。各区社会组织妇工委将在明年年底前完成组建。
市妇联副主席源文芬表示,在“两新”组织发展蓬勃的背景下,在社会组织中组建妇委会,是为了团结基层妇女,更好地针对妇女群体进行培训教育、维权等工作。
按要求,社会组织中有3名以上女同志的成立妇女小组;不足3名的,可与统一业务主管(指导)单位所属社会组织或同行业、同类型的社会组织联合建立妇女小组;社会组织会员单位妇女同志较多,但没有成立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工作的,也应纳入社会组织妇工委的工作,确保妇女工作的全覆盖。我市将以规模、影响较大的社会组织为突破口,12月底前,在已建立党组织、有3名以上妇女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中建立妇委会;2012年6月前,在未建立党组织、规模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社会组织中组建妇委会或建立妇女工作联络员制度。
基层组织建设仍是全市妇联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妇联主席吴培英表示,佛山的基层妇女组织为全国创造了经验,然而,“目前的部分‘妇女之家’尽管有硬件、有牌子,但很少组织活动,剩下个空架子”。
为此,我市将出台 “妇女之家”示范点的操作手册,按照场地共建的原则,突出宣传教育、维权服务和组织活动三大功能,使三大活动都有阵地,每个阵地都有活动。“妇女之家是妇联工作落实到基层的载体,需要进一步充实其功能和内涵,提高基层妇女的参与度,建立熟人社会。”吴培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