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应急局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应急函〔2021〕92号)要求,全面掌握全街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底数,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决定在全街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包含工矿企业、学校、医院、科研机构、水厂、油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等各类化学品使用单位配套储罐区、库区)。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
对整治范围内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开展信息登记、全面核查储罐容积、储存介质、设计最大储存量等关键技术指标。同时,从化学品储存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罐区布置与作业安全情况三个方面出发,对相关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二)重点对象分类整治
1、对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且评估为中风险、高风险的化学品储罐区,要督促企业完善安全风险管理措施,采取减量、停用等措施降低安全风险等级,强化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风险可控;经整改仍不能降低到安全风险等级的,提请街道办事处研究,实施搬迁改造。
2、对已经认定的化工园区的化学品储罐区,应纳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实施一体化整治提升。
3、对位于非化工园区的各类工业集中区、仓储集中区的化学品储罐区,评估为高风险且经整改不能降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应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评估为中风险且经整改不能降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实施减少储量、升级管控等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由街道安委办统一组织开展,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安委办主任担任,各有关部门及各村(社区)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委办,负责指导、协调整治工作推进,负责全街工作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安监科: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化工(危化品)、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宣传办负责新闻出版和印刷发行单位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3、建设所负责油气长输管道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4、文教办负责各类学校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5、科技办负责科研院所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6、企服中心负责民爆物品行业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7、派出所牵头负责剧毒、易制毒、易制爆企业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8、环保所负责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9、建设所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城镇燃气等单位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10、交管所负责汽车维修单位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11、水务站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质监测实验室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12、城管办负责市容环卫设施运行维护中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13、农服中心负责农业、渔业、畜禽屠宰等行业企业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14、三产办负责商贸服务行业企业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15、旅游办负责娱乐场所、商业性演出场所等企业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16、卫计办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17、区市场监管局横溪分局负责市场监管领域中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18、规划办负责化学品储罐区、库区规划符合性检查。
19、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监管职能,具体负责化危化品、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的化学品储罐区、库区专项整治。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2021年9月30日前,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组织主管行业领域、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全面排查整治,如实填报《江宁区化学品储存罐库区基本情况调查表》(***1)。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核实、汇总企业填报信息,形成《化学品储罐区信息汇总表》(***2)、《专项整治隐患清单》(***3)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街道安委办。
第二阶段:检查抽查。2021年10月31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辖区内化学品储罐区、库区进行抽查检查。
第三阶段:整治提升。2021年11月30日前,企业要对照隐患问题清单进行整治提升,降低安全风险等级。对不能降低安全风险等级的,街道安委办严格按照分类整治要求进行处置。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于11月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至街道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开展自查。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排查工作,全面梳理化学品罐区、库区储存情况,形成化学品罐库、库区清单及问题隐患清单,严防一般化、常规化,确保不漏一罐,不丢一库。
(二)扎实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全面录入“181”平台线索管理系统,严格整改闭环;对风险等级高且难以整改的,要研究制定退出方案;对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和化学品罐区、库区,果断采取停产停用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涉嫌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作为危化品使用整治当前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
(四)强化宣传曝光。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将宣传工作与本次专项整治同步部署、同步推动,协调主流媒体,加大对排查整改不力企业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联系人:刘纪辉
联系电话:159****7472
***:1、江宁区化学品储存罐库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2、化学品储罐区信息汇总表
3、专项整治隐患清单
横溪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