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宁区2021年度备案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培育与发展,根据《关于全面建设创新名城核心区加快塑造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政策措施》(江宁委发〔2021〕1号)文件精神,对区内已备案技术转移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已备案的区级技术转移机构(具体名单见***1)。
二、程序与要求
1、各单位认真填报《2021年度江宁区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申报书》(见***2),上报所属街道园区主管部门并盖章。
2、各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出具初评意见。
3、区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实地核查,依据评价结果给予补助。
4、评价材料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于10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材料经所属主管部门盖章后(纸质件2份),与电子稿一并报送至区科技局科技成果与对外合作科。
5、本次评价数据采集时间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025-87180248
邮箱:2856385144@qq.com
地址:江宁区芝兰路18号4号楼江宁科技创新中心617室
***:1、2021年度江宁区备案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名单
2、2021年度江宁区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申报书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