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农林水务局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
根据《广东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汕头市农业局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限定我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总点数1个,即流通批发点经营点1个。为确保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合理,保障生产用药,根据我区水稻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及农药经营情况,制定了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保障生产用药,有效指导全区开展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通过制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定点规划,控制我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数量,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经营使用监管,降低使用风险,推进我区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行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最大限度地规范和掌握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限制使用农药的监管,落实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和使用主体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使用安全。促进农药使用者使用高效低风险农药品种,结合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多项减量控害措施,实现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农业生产。限制使用农药规划坚持服务农业生产为首要原则,根据各地种植作物实际用药需要,确定安排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
2、确保农产品安全。限制使用农药毒性高,使用要求高,蔬菜、水果、茶和中药材主产区原则上不安排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
3、总量控制。规划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数量为1个。
三、具体规划
根据我区作物种植面积和街道数量,确定我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生产保障数量。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布局确定的依据为我区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包括水稻、旱粮、薯类、大豆、甘蔗、花生、花卉等作物品种的播种面积,上述作物在限制使用农药登记使用作物范围内,且在我区有种植作物品种。按照市农业局规划我区流通、批发最低经营点数,我区设立1个,其他不设立。
四、审批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农业厅审批。
本规划自2018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限届满后我区将按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的总体规划制定新的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规划期限内,如经营点数明显满足不了农业生产需要,将向省农业厅、市农业局提出调整申请。
***:1、汕头市金平区农林水务局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规划表
2、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
金平区农林水务局
2018年3月16日
***1:
汕头市金平区农林水务局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规划表
单位:万亩、个
区别 | 作物播种面积 | 街道 | 生产保障经营点 | 流通批发经营点 | 核定经营点数量 | 经营点调增数 | 经营点总计 |
金平 | 2.30 |
|
| 1 |
|
| 1 |
注:作物播种面积包括水稻、经济作物面积,来源为《2017汕头统计年鉴》
***2
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
序号 | 有效成分名称 | 备注 |
1 | 甲拌磷 | 实行定点经营 |
2 | 甲基异柳磷 | |
3 | 克百威 | |
4 | 磷化铝 | |
5 | 硫丹 | |
6 | 氯化苦 | |
7 | 灭多威 | |
8 | 灭线磷 | |
9 | 水胺硫磷 | |
10 | 涕灭威 | |
11 | 溴甲烷 | |
12 | 氧乐果 | |
13 | 百草枯 | |
14 | 2,4-滴丁酯 | |
15 | C型肉毒梭菌毒素 | |
16 | D型肉毒梭菌毒素 | |
17 | 氟鼠灵 | |
18 | 敌鼠钠盐 | |
19 | 杀鼠灵 | |
20 | 杀鼠醚 | |
21 | 溴敌隆 | |
22 | 溴鼠灵 | |
23 | 丁硫克百威 | |
24 | 丁酰肼 | |
25 | 毒死蜱 | |
26 | 氟苯虫酰胺 | |
27 | 氟虫腈 | |
28 | 乐果 | |
29 | 氰戊菊酯 | |
序号 | 有效成分名称 | 备注 |
30 | 三氯杀螨醇 |
|
31 | 三唑磷 |
|
32 | 乙酰甲胺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