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政府投资审计聚焦职责主业凸显监督成效
近日来,光明新区审计部门在履行政府投资审计监督职责方面,融合新区纪检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采取各项具体措施进一步聚焦审计主业,凸显监督成效。(一)清理退出、不再参加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深入贯彻《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清理退出已参加的各类无关日常业务,对来文要求参加诸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新区城管外包服务企业考核工作、管道天然气改造普及工作等各类专项领导小组,均书面复函由于其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或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而明确不再参与此类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二)理清权责、逐步退出工程管理或审批链条。依据《深圳市审计局关于深化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取消了工程标底审计。同时,为有效切合当前实际,专文提请新区管委会批复有关工程变更备案审批制度到期废止,且对常规项目不再进行全过程***或提前介入。(三)监督有为、不断深究审计发现问题处理。一是对已决算项目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由专人专职采取电话询问、约谈笔录以及书面责令等多种方式予以督查督办;二是对城市绿化提升项目进行重点***审计,针对现场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出具相应《审计建议函》或《廉政提醒函》;三是对城中村消防整治类决算项目审计发现共性问题进行剖析,并形成报告提出相应究责建议;四是建立线索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力促形成深度合力监督大格局。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成果转换应用,着手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效果与深化审计成果应用的若干措施》,全面提升违法移送、违纪查处以及违规问责等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