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2年度改造任务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金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2年度改造任务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7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2年度改造任务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916.18万元
最高限价:916.18万元
采购需求:汕头市金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2年度改造任务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包括6项专题服务工作:①现状调查及实施方案(居民改造意愿调查,老旧小区现状摸查、分析及梳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②1:500数字化地形图及建筑立面测量(2022、2023年度改造任务)、③地下管线探测(2022年度改造任务)、④工程概算编制、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做好前期项目组织、策划等基础性事务工作,为委托人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和建议,做好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内各相关方的联系、沟通、协调及统筹管理工作,做好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内各专题工作,总体把控项目进度,协助委托人各类报批报审工作,完成项目立项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前期项目管理咨询服务:100个日历天(不包括委托方或政府行政管理审批部门审批所需时间)完成①现状调查及实施方案(居民改造意愿调查,老旧小区现状摸查、分析及梳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②1:500数字化地形图及建筑立面测量(2022、2023年度改造任务)、③地下管线探测(2022年度改造任务)、④工程概算编制、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专题的编制工作,配合相关审批部门的技术审查工作,根据规定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复或行政许可或确认;(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同工程施工工期,施工工期预计12个月。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份缴纳税收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工程咨询资格且该资格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备案,备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专业(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若网上系统申报备案资料的,须提供网址和网站截图的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3.2具备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括:工程测量),因测绘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格或资质证书涵盖上述资质条件即为满足要求。
3.3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或成果文件不得有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如: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及任何法律纠纷(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4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格或资质证书必须涵盖“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质条件”的规定,任一成员至少具备“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质条件”规定的其中一项资格或资质。
4.2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内容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3联合体各成员须是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自然人。
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
5. 投标人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盖章)。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的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信用情况最终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01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
(4)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如有)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注:提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费用的风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6楼
联系方式:周先生,0754-88993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联系方式:陈工,0754-87123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4-87123068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