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湖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直属部门,省、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龙湖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业经2017年第十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食药监局反映。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
龙湖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依据《国家食品安全规划(2016-2020年)》、《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6-2020年)》、《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汕头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汕头市龙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区监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按照上级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以来,区食药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幸福美丽龙湖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期目标和任务。
(一)“十二五”时期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回顾
1.抓规范建设,各项工作快速走上轨道。成立伊始,区食药监局着力从打基础、抓管理上下功夫,采取一手抓规范建设,一手抓监督管理,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从机构组建到工作全面顺利开展。一是抓好硬件设施的建设。对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进行合理布局,设置行政受理窗口、食品药品快筛快检室等业务用房,配置了电脑等办公用具和车辆、执法仪等执法工具。二是狠抓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抓好业务知识培训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三是狠抓建章立制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修订和优化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努力做到依法行政和规范运作。四是抓好宣传工作。印制服务指南、便民服务卡等资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开政务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全方位接受群众的监督。
2.抓综合治理,成效凸显。两年来,区食药监局除认真抓好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外,还组织开展了打击制售假酒、非法销售加工“病死猪肉”及制品等20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抓好抽检和问题线索的调处工作。两年来,监管覆盖率得到提高,抽检基本涵盖了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工作中发现以及收到上级和12345、12331转(交)办线索426条,查实并立案388宗,给予行政处罚150宗,移送公安部门6宗,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2015年,区食药监局还全力以赴抓好“创卫”复审迎检准备工作,发放临时许可证1568份,为全区集贸市场配置蔬菜农药残留快检箱和公示栏,每日进行抽检并公示等等。
3.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构建群防群治监管体系。在区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区率先在粤东片推行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在全区116个社区(村)聘请居(村)委会人员担任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每个社区(村)暂配1人,全区共116人,组成社区(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管队伍,构建食品药品群防群治安全监管网络。我们从协管员的管理、职责、考核以及如何做好巡查、宣传引导、信息报送等方面入手,制定实施《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管理办法》、《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考核制度》等多个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2015年3月份实行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以来,全区协管员认真履职,较好地发挥了“协助员、信息员、消防员、宣传员”的作用,受到群众好评,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2015年8月19日,市政府在我区召开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现场会,100多名参会人员到金珠社区参观考察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我区经验做法。
4.监管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区食药监局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宽进严管的原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促进监管职能和方式转变。及时承接、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共承接上级下放和机构改革中其他部门移交的审批事项15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2项。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在原审批“三四三”承诺时限基础上,自2015年5月份起,严格按照“五三二”新要求——即50%的审批事项即时办结、30%的审批事项5个工作日办结、20%的审批事项比法定时限提速一半,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调整,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采取制定监管计划的方式,分片、分区域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的监管,监管覆盖率逐年提高。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肉制品、食用油、糖果、米面制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保健食品“四非”、白酒小作坊、散装白酒、中药饮片质量、医疗美容器械产品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合法权益。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赶超进位、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建设粤东地区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发展食品、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时期。同时,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日益繁重。
1.机遇方面。***、***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升到经受执政能力考验的高度来要求,省委省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上升到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推进全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高度来部署,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多次对食品药品安全作出批示,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注入强大动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新修订,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系统有力的法制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提出更高期望,对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广大消费者参与社会管理意识明显提升,社会第三方及新闻媒体监督作用效应明显,为加快形成社会各界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格局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2.挑战方面。一是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仍然明显,有的问题还在加深加重。食品药品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多、小、散、乱、差”一时难以根本解决;部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情况仍然存在;随着健康消费的普及和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的刺激,食品药品领域将出现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产业的组织、生产、流通、消费方式将出现智能化、网络化、小型化,安全风险点更加隐蔽分散。二是监管力量不足问题十分突出。龙湖民营经济比重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较多,食品药品是我区的重要产业。据统计,目前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总计近1万家。实施商事登记制度以来,食品药品窗口受理行政审批业务量逐月增大,有的月份审批达到300多单。我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编制数28人,实际到位23人,而全区居住人口约90万人(2015年数据),按此计算,到位监管人员只占全区人口的万分之0.25,所占比例明显低于全市(万分之0.57)、全省(万分之1.2)、全国(万分之2)。现有监管执法人员23人,虽全力以赴,也无法满足日常的监管执法任务,切实力不从心,压力倍增。三是监管能力亟待提升。食品药品抽检等监管经费逐年增长的机制尚未建立。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办公场地、办公环境较差,缺少罚没物品仓库、企业档案资料室、电子监管等信息化业务用房,严重制约将来的食品药品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随着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的调整,执法装备不足,造成执法工作难度加大。科学性不高,缺乏技术支撑机构,难以满足监管领域扩大和国家标准不断提高的现实要求,难以为行政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更难以为我区食品药品产业高速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
二、“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提出的“四个最严”标准统领食品药品各项监管工作,推进“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验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区第六届人代会第二次精神,扎实开展“健康龙湖·文明城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系列行动,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创文强管各项工作,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健康龙湖”,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执法为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执法为民的理念,做到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2.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有效整合存量资源,提高效率,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信息、监测、检验、宣教等资源共享,提高监管整体能力。坚持以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加大投入,逐步改善执法条件,夯实监管能力,实现监管水平逐步提高。
3.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合理确定建设任务。严格按照“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周密计划,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4.依法行政,社会共治。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专家、消费者委员会和行业协会作用,注重新闻媒体宣传作用,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普及水平,形成全民参与、行业自律、政府有效监管的社会共治新局面。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构建起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监管网络为基础,信用体系为载体,检验信息技术为支撑,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紧密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使龙湖成为监管基础实,行政效率高,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优,食品药品安全防范和保障机制比较完善的城区。
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体系基本健全。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经费、设施保障。健全基层监管组织网络,强化属地责任,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有效动员居委会、村委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组织网络。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装备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全面完成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建设,监管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为执法人员更新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具备对药品、重点农药、兽药残留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定性分析能力。“十三五”期末,在外砂、新溪镇各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及达到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每个所有一部执法车、每个执法人员配备一部执法记录仪、一台电脑)。
3.食品药品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油、酒类等重点食品推广使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得到全面实施,对C级餐饮服务单位年检查覆盖率达100%;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率达到100%,所有具有处方药经营范围的零售药店逐步配备执业药师资格人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全面实施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达标率达到100%。
4.强化食盐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我区盐业体制改革。要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统筹协作,建立协调高效的食盐监管机制。强化食盐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防工业盐、不合格食盐流入食盐市场
5.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控。不发生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污染事故调查率达到100%,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正确处置率达到100%。
6.药品、主要食品市场抽检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药品质量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生产医疗器械质量抽验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乳品抽检合格率力争达到98%;其他重点食品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保健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化妆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7.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运行机制,明确风险管理模式,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权责清单。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议事机构,负责定期对辖区风险点进行归类梳理,通过专题会议形式,集体分析研判风险级别,指定责任部门,并逐级汇总上报风险点。建立较完备的企业数据库和产品信息库,并实现数据共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络,实现“风险有预警、监管有重点、防控有措施”。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完善与监管职责相匹配的、与监管能力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配置,充实力量,提高监管效应,全面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
8.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十三五”期末,区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主体信用档案,建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数据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街,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9.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显著提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定期接受药品安全培训;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表1:“十三五”时期龙湖区食品药品安全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2020年目标 | 属性 |
食品 | 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 | ≥88%(乳品98%,其他重点品种≥90%) | 常规抽检预期 |
药品 | 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8%(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 常规抽检预期 |
药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
不发生源发性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 100% | 约束性 | |
医疗器械 | 本地医疗器械产品抽检合格率 | ≥95% | 常规抽检预期 |
医疗器械监管对象(含生产、经营、使用单位)5年内监督检查覆盖率 | 100% |
| |
保健食品 | 保健食品抽检合格率 | ≥90% | 常规抽检预期 |
化妆品 | 化妆品抽检合格率 | ≥95% | 常规抽检预期 |
建立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街 | 2个 | 预期性 |
三、“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1.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职责,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强化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多协调、善协调,促进部门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根据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行“首责管理制、属地管理制、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每年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2.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配合上级清理、修订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法规规章和监管制度,研究解决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二)科学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注重各环节有机衔接
1.强化食品生产监管,提升食品生产企业整体水平。一是继续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许可的有效性。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审查员和受理人员的培训,严格小作坊生产许可把关,提高发证质量,增强小作坊生产许可的有效性。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管,强化退出机制,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突出重点,加大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桶装饮用水、固体饮料、儿童食品等重点产品以及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开展“两超一非”、食品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等问题的综合治理,开展季节性、节令性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抽检工作,及时调查处置网络舆情所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大力培育和扶持食品骨干龙头企业,推动树立一批优质产品、优秀企业和优良品牌。
2.强化食品流通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一是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撤销其食品经营许可。二是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规范化管理水平。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中,督促有关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的入市、交易、退市全程监管机制。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及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合格报告。要强化食品质量销售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标签标识等,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引导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设专区或专柜进行消费提示。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的下架退市,并依法有效处理、销毁。四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市场治理整顿机制。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治理和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及食用油市场等各类市场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强化餐饮服务监管,规范食品安全操作行为。完善监管措施,强化餐饮环节米制品、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自制饮料、添加剂等食品原辅料监管。全面开展餐用具洗消保洁专项治理,落实餐用具洗消保洁各项措施。以超范围加工凉菜和超能力承担集体聚餐及重大活动接待等为重点,严厉查处餐饮单位超范围超能力经营行为。加强对集体食堂等高风险餐饮单位的整治和监管,督促集体食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硬件设施,健全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快实施餐厨废弃物的监管,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稳步推行“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促使餐饮服务经营者提高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扎实开展餐饮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培养一批餐饮业食品安全规范化、诚信化管理的示范点,以此带动提升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到2020年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达到95%以上。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2条。
(三)全面加强药械监管,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水平
1.加强针对性监管,防控特殊药品风险。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加强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的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原辅料、成品的质量抽验,加强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不断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教育和培训,促进企业提高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各环节软硬件的安全管理;充分利用电子追溯手段,加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件;进一步加强药物滥用监测管理,探索扩大监测范围,为特药监管及禁毒工作服务。
2.加强药品流通监管,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完善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体系,全面实施新版GSP认证,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发挥执业药师作用,规范零售药店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减少不合理用药。鼓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配送,并与药品零售机构直接结算。推动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优胜劣汰、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引导企业走规模化、现代化之路。配合相关单位制订药品冷链物流相关标准,规范药品物流秩序。
3.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强化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明确责任和要求,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加强重点企业监督抽查力度,把重点医疗器械产品尤其是医疗器械经营较集中、产品辐射较广的区域作为医疗器械监管的重中之重,确保监管到位。加强对在用医疗器械的监管,以医院为重点单位,以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产品,以采购验收和植入器械的使用记录为重点环节,加大在用医疗器械的检测监管力度,推进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
4.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检查和监督抽验,及时排除药械安全隐患。加强对危害严重、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反应强烈的假劣药械、违法经营以及虚假广告宣传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稽查机制,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及时掌握案件线索,迅速查处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和制售假劣药械行为。加大监督稽查的频次和案件查处的力度,集中查处大要案件。加强与公安、工商、邮政等部门的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并公开报道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件,有力震慑违法分子。加大药械抽验力度,提高评价抽验的科学性和监督抽验的针对性,评价抽验要重视被抽验单位和品种的代表性和覆盖面,及时掌握和评价药品质量,为强化药品监督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持;监督抽验要利用现有资源,以较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抽验效率,加大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单位、药品抽验不合格率高的单位和品种、执行试行标准的新药品种、规避监管的单位和品种的抽验力度,提高靶向命中率。严格规范药品广告行为,加强对药品广告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覆盖全市的药品广告监测网络,加大对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
(四)注重全程监管,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
1.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加强质量体系管理。大力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管理。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使用的专项检查,杜绝违法添加现象。完善保化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检监控机制,促进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一系列帮扶措施,鼓励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争创名优品牌。
2.以查处违法添加为切入口,整顿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以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和专营店为重点,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加大现场快速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处理违法行为,坚决堵住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流入。大力开展创建“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省级、市级示范区。打击利用免费体验、讲座、网络销售、“地下和场外”销售等手段兜售违法产品的活动。进一步深化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深挖细查,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坚决遏制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制假售假违法势头。
(五)内强素质,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1.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搭建培训平台,积极探索远程培训、网络培训模式,通过集中办班、区外培训、聘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定期组织监管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实现继续教育的常态化、规范化,不断优化干部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提升监管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思想作风硬、法律意识强、业务素质高的监管执法队伍。
2.提升执法装备和监管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建设,加强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档案资料有地方存放,罚没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有地方存储,接收群众投诉、举报、信访、案审、应急值班有地方办公,逐步改善执法条件。为执法人员更新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具备对重点农药、兽药残留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定性分析能力。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快实现食品药品安全远程监管、动态监管。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电子监管标准体系的建设要求,开发和完善全面覆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业务的信息系统,实现许可、监管、检验、稽查数据等信息共享,扩展信息化覆盖业务范围,提高业务支撑能力。
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着力提升防范应对能力”为目标,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预警、应急处置预案及配套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网络和应对处置机制、事故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4.提升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按照上级部署,健全市、区两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机构,建立不良反应重点监测制度,针对新药、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开展重点监测,提高分析评价能力,完善反馈、沟通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探索和完善食品药品风险评估体系,配合上级建立完善涉药信息综合监管和涉药信息公开平台、药品不良反应与大型动态用药人群数据库监测平台、省市区三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平台等平台。依托“智慧食药监”规划,提升风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多渠道、宽领域搜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实现监控网络和执法终端的高效对接,通过不断更新完善风险相关清单,构建更加全面的风险监测机制。
(六)服务发展,提高食品药品行业诚信水平和产业集中度
1.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追溯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诚信文化建设,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建设,建立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激励引导和惩戒措施,定期开展企业诚信评估和等级评定,完善“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制订完善行规行约,积极倡导企业自律守法。深入扎实开展“诚信经营”和“放心消费”等示范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引领功能,提高企业诚信水平。在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的基础上,建成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酒类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和规范,实现从生产到流通全环节的追溯。整合信息资源,统一信息标准,提高共享水平,逐步实现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系统与有关部门以及企业信息化系统对接。
2.加快转变食品产业发展方式。引导、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向规模化或连锁化方向发展。加快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促进规模经济发展的步伐,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食品企业集团。扶持一批有优势、有基础、有市场、有前景的中小企业,推动大小企业间建立密切的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关联产业群体。
3.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帮助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发中心,使企业成为创新研发的主体,加快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的医药产业。强化政策引导功能,鼓励企业间交流合作,扶优培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对行业发展有强劲带动作用的大型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分工协作、错位发展、互利共赢的良性格局。推进药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药品第三方物流,形成产销产业链。鼓励化妆品生产企业改造升级软硬件,积极进行技术创新,逐步发展壮大,争取上市。
(七)多措并举,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面向公众和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精心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集中报道,营造人人关心、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大对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法律法规和标准宣贯等方面的集中培训达到规定课时要求。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和志愿者的作用,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引导科学消费,支持理性维权。
2.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论宣传工作,建立与新闻媒体更为紧密的联系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正面宣传力度,彰显党和政府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决心和态度,引导社会客观、理性地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使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认真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和采取的措施。加强舆情监测,全面掌握食品药品舆情动态,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
3.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在社区和农村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监督员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组织网络。鼓励广大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覆盖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考核测评体系,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细化、明确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主动防范、及早介入,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层次分明、责任明确、合作密切、行动协调、完整无缝的监管链,促使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队伍建设、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投入,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等,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财政部门要积极整合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三)强化指导,定期评估
切实发挥“十三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的总体指导作用,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任务和要求。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地方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扩大交流,加强宣教
加强交流,采取学习考察、培训、研讨等方式,积极借鉴和吸收先进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理念、模式和手段,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社会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