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2月1日至2月28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受理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链接 |
1 | 2018.1.31 | 500吨六氟磷酸锂和5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术改造项目 | 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汕头保税区A06地块 |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18.2.26 | 汕保环建 [2018] 03号 | 审批意见(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500吨六氟磷酸锂和5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术改造项目).pdf |
2 | 2018.2.1 | 创意日用塑胶制品生产项目 | 广东安创塑业有限公司 | 汕头保税区A03-4地块 |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8.2.28 | 汕保环建 [2018] 04号 | 审批意见(广东安创塑业有限公司创意日用塑胶制品生产项目).pdf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保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保税区管委会五楼保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15071
联系电话:0754-83590165
传真:0754-8359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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