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施力促三轮车和谐停止营运
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将禁止人力三轮车在中心城区上路行驶和从事营运活动。为确保中心城区三轮车和谐顺利停止营运,记者昨日了解到,我市不仅将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停止营运人力三轮车经营者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救济,还将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三轮车经营者提供就业援助,以保障经营者及其家庭基本生活。
为促进中心城区推出营运三轮车经营者实现再就业,我市将对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在6个月内按照1比2的就业岗位比例提供3次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对岗位不挑不捡的在5个工作日内介绍就业,需要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的,按规定可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我市还将对三轮车经营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按照规定给予申请总额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市人社局也将从5月16日起至6月15日,逢周一和周四上午在汕头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举办以退出营运三轮车经营者为主要对象的9场专场招聘活动,每场组织150家以上企业到场招聘,提供保安、仓库管理、门房等5000个岗位供三轮车经营者选择。各级人社部门也将积极鼓励企业吸纳三轮车经营者,对吸纳三轮车经营者上岗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与此同时,为妥善解决三轮车经营者的社保问题,我市将对属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在册职工因各种原因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在补缴时参照有关规定只缴纳应缴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不加收滞纳金。对从事个体经营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的,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办理,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记者也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对原核发牌照的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的家庭情况、家庭收入、就业意愿等进行了全面摸查,将对于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申请低保的停止营运人力三轮车经营者家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给予社会救济。据介绍,目前我市中心城区(金平、龙湖、濠江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镇250元/人月,农村220元/人月。
(记者林馥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