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
为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近日,市政府印发《汕头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将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每个阶段各指定一个牵头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实施后将建设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33个工作日缩短为45个工作日,提速达80%。
近年来,我市经过多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简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方面,由于各部门在审批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缺乏统一的指引,全市没有形成整体的工作规范,各部门以串联审批为主,普遍存在审批环节多、流程复杂、周期冗长等问题,制约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针对存在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推进并联审批工作列入重点督办事项,作为深化全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市编办牵头市住建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在吸纳了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提出了推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改革举措,切实解决建设领域“审批难”问题。
《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适用范围和工作目标。市本级审批权限内的、跨市区(县)审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依建设单位申请实行并联审批,各部门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总体要求,全面梳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和部门,实现审批流程从“串联”到“并联”的优化再造,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
为推动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一是整合申请材料,实现一口受理。牵头部门统一梳理整合每个阶段内所需的申请材料,实行申请材料清单制度,形成一份总的申请材料目录,实现项目建设单位在一个审批阶段只须提供一套申请材料。二是再造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审批。同一阶段实施的多个事项,由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开展一站式并联审批,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评审环节进行整合精简,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实行相近评审同时办、同类审批同时审,积极探索开展联合审查、联合审图、联合踏勘。三是提供事前辅导,强化审批服务。受理审批前,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审批部门提供与审批受理相关全流程的指导服务,在具体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协调相关审批部门提供本阶段审批受理的详细指导服务。四是完善审批运行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将技术审查统一委托专业审查机构进行审核。审批部门要建立健全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许制、缺席默认制等制度,提高审批效率。五是建立并联审批平台,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依托全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立各审批部门资源共享的并联审批系统,实现各审批环节的申请材料、审批证照、批准文件等数据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网上全流程公开办理及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网上监管。
《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从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大培训力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工作的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