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举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知识培训(第二期第五期)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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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6日发表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物业小区业主及业委会成员:
现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举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知识培训(第二期-第五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物业服企业、各物业小区业主及业委会成员积极参加培训,并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参加第二期培训人员名单报送至邮箱zzzx@szns.gov.cn。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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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22:05: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