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实绩考核将增加市民评委
2月17日,南山区环保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山区2011年度环保实绩考核方案》、《南山区环保实绩考核试行办法》和《南山区环保实绩考核评分细则》。记者了解获悉,这一次的环保实绩考核中,南山区将在考核评委组中增加市民评委,即邀请市民对绿色成绩进行评议。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卫,副区长罗育德,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等职能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工作会议。经讨论研究,会议明确,成立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卫任组长,副区长罗育德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任组员的区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还明确,2011年区环保实绩考核的时间为4月中下旬;2011年环保实绩考核将增加发改局、科创局、财政局、卫人局、规划土地监察局、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为增强公众参与的力度,在考核专家组中增设市民评委。
工作会议上,王卫要求,一是要高举自主创新的大旗,树立国际城市标杆,以建设宜居宜业的国际化海滨城区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书记李小甘关于核形神的讲话精神,将环保实绩考核转化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第六次党代表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二是要明确责任,理顺机制。考核涉及的各个部门要各负其责,全力配合工作小组把工作做好,形成一个长效的机制。三是要注重引导。环保实际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是一个引导的作用,工作人员要注重平时的指导,用方案来引导环境质量的改善。四是注重公众参与的程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在考核专家组中,增设市民评委,真正反映市民的环保意愿,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
罗育德强调,今年是新环保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起步之年,同时也是大考之年,各项工作要更规范、更有实效,迎检工作要做全做细,全力争取一个好的名次。同时希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优化考核方案,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力量,真正凸显环保实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真正实现环境质量和居民环保意识大幅提升。
■绿色生活
饮水机闲置时,请关掉电源
如果有这样一道抢答题:一个大块头的冰箱和一个苗条的饮水机相比,哪个耗电多?恐怕很多人都会想当然地说:电冰箱耗电多。那么很遗憾,答错了。
一台节能电冰箱每日用电量一般在0.4度至0.5度,一年耗电在140-180度;而占地面积只有冰箱四分之一的饮水机,日用电量要达1.2-1.7度,一年耗电就是550多度。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身材小的饮水机,耗电量几乎是又高又壮的电冰箱的3-4倍。
据介绍,饮水机每天真正使用的时间约9小时,其他时间基本闲置,近三分之二的用电量因此被白白浪费掉,如果在不使用饮水机时将电源关掉,那么每台饮水机每年就相应减排二氧化碳351千克。如果对全国保有的约4000万台饮水机都采取这一措施,那么全国每年可节电约145亿度,减排二氧化碳1405万吨。
■环保产业
宇星科技公司 市场开拓佳讯频传
本报讯(记者 张云峰)新年以来,南山辖区知名环保企业、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产业协会会长单位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在国内市场捷报频传,在省、市、企业三类客户中连续中标,为该公司新年度的目标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介绍,今年1月,宇星科技公司吉林分公司伴随着辞旧迎新的祝福,在吉林连续中标,为欢庆的节日又添一份惊喜。主要项目包括:1月6日,该公司中标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便携式仪器和检测设备项目;1月6日,该公司中标吉林省建龙钢铁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项目;1月9日,该公司中标吉林省白城市环境保护局监测平台项目。
宇星科技公司内蒙分公司为了贯彻公司监测、治理、运营的发展战略,苦练内功,积聚力量,通过良好的技术和服务赢得了3个项目。该公司中标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环保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第三方运营项目;1月28日,该公司中标内蒙古蒙西鄂尔多斯铝业有限公司烟气湿法脱硫工程项目;2月6日,该公司中标内蒙古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前端在线监测设备项目。
宇星科技公司是南山辖区的环保龙头企业,成立于2002年3月,注册资本4亿。该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该公司致力于研制国际领先的环境监测系列产品及监控平台;致力于开发环境污染治理及水体生态修复技术,承接高科技环保处理工程;致力于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致力于开拓水利信息化管理业务;致力于研究节能减排技术,推广适应生态文明的经济增长模式。
■政策公开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章 环境噪声的规划控制
第十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会同规划、交通、建设、公安、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根据人居环境建设要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环保部门在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时,应当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市环保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区域功能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第十二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噪声预测评估研究,组织绘制环境噪声地图,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环境噪声管理和公众参与提供科学依据。环境噪声地图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环境噪声地图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环保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区域声环境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环保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增环境噪声排放的建设项目或者提出环境噪声控制和削减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在红树林等自然保护区以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噪声、振动超过标准的生产经营项目。
第十五条 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规划城市公共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公共设施应当符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新建城市公共设施的,应当与噪声敏感建筑物保持合理的噪声防护距离;改建、扩建城市公共设施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与已有的供电等城市公共设施保持合理的距离。
第十六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环境噪声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社区服务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应当与噪声敏感建筑物保持合理的噪声防护距离;不能保持合理噪声防护距离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第十七条 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以及噪声敏感建筑物的改建、扩建部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使用降噪产品和材料;噪声敏感建筑物对外部环境噪声的隔声质量及其配套的供水、电梯、通风、地下车库等公用设施的隔声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新建居民住宅可能受到工业、建筑施工、交通等噪声污染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其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并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
■政策解读
我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确立三条红线 从严水资源管理
本报讯 记者从区环保水务局获悉,近日,***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环保水务人士解读说,这是我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明确划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四项制度。
《意见》是对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关于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针对当前我国水资源的严峻形势,明确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管理措施和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管理、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意见》明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水和谐,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因地制宜。
《意见》明确了水资源管理的总体目标: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到2015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意见》强调,要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