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广安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规定正式实施广安驾乘人员再添一份出行险
公共汽车上看到乘客抢夺驾驶人方向盘,你选择躲避还是劝阻?有人殴打驾乘人员,你是否有义务阻止?今(1)日起,备受市民关注的《广安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让乘车人参与维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秩序,为广安公共汽车驾乘人员的公共交通安全再添一份“出行险”。
《规定》于5月23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布后在我市引起强烈反响。目前,我市公交公司针对《规定》的内容已经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了培训,乘客也纷纷为《规定》点赞。
《规定》的出台,是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具体行动,在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后,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思考、积极谋划,在全省率先探索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地方立法,以规范城市公共汽车乘车秩序为目的,短平快地给出防止同类事件再发生的方案,为人民群众放心出行织密“安全网”。
《规定》短小精悍,全文共1500余字,10条规定均不分章节,分别对驾驶人安全驾驶责任、乘车人乘车行为规范和维护运行秩序、运营企业责任、政府及其部门职责等作出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公共汽车运行中驾驶和乘坐方面的规定,既明确乘车人不得有“辱骂、拉拽、殴打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伤害驾驶人”和“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等妨碍安全运行的行为,也对驾驶人遇到这些情形的处置行为作出规定,还鼓励乘车人参与维护城市公共汽车运行秩序。
在公共汽车上设置安全劝导座位,是《规定》的一大亮点,倡导坐在安全劝导座位的乘车人率先劝阻或者制止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见义勇为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确认、保护和奖励。今后,若公共汽车上有殴打、追逐、辱骂等事件再发生时,对于其他乘客来说,除了应尽道德义务外,更多的还受制度上的约束。(记者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