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港区〔2017〕72号
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创建国家慢性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高栏港经济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23日
高栏港经济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区慢性病管理系统,加强对居民的慢性病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暴露,有效预防和控制心脑血管疾病、***症、呼吸系统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统称慢非病),根据《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工作册》和《珠海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要求及国家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要求,实施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社区行动的防控策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行动综合控制慢性病社会和个体风险,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减少慢性病负担,建立有效管理模式,全面推动我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4.探索适合本区域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三)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示范区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6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50%。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低于25%,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10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省平均患病率分别不低于40%和35%%;干预人群重点***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不低于50%。
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45%和40%。
二、示范区创建工作内容
(一)收集基础资料,开展慢性病相关社区诊断。
收集、整合并分析本区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示范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分析当地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
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示范区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至少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等基本内容,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发布示范区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内容,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基本要求如下:
1.利用媒体(报纸、广播、网站、文化站等)设置固定宣传专栏,广泛开展慢性病预防宣传教育。
2.根据市慢性病防控专业机构每年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达到相关数量要求。
3.社区(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居民开展健康讲座和咨询,设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栏,发放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材料,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和理念。
4.学校为学生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利用幼儿园家长会等形式,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
5.组织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等宣传日活动。
(四)深入开展高栏港区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面向全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基本要求如下:
1.政府组织,多部门参与,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健身运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建设有利于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组织职工开展群体性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2.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的知识,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3.政府部门带头,全社会开展控制吸烟行动,创建无烟场所、单位。
4.创建全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学校等。
(五)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
1.通过体检,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在有条件的场所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简易设备。
2.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提供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血糖等服务。
3.对超重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和现在每日吸烟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实施管理和健康指导。
4.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
(六)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治,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完善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推广“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模式。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人,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场所为单元,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建立区镇两级慢性病防控联席会议制度,由发起人定期召集区党政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等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经费保障。
示范区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的任务,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三)政策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出台相关的政策,结合任务分工,促进媒体公益宣传、推动合理膳食、促进身体活动、加强烟草控制、方便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诊早治和双向转诊等慢性病综合防控内容的实施。
(四)能力建设。
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加强慢性病防控工作机构建设,设立慢性病防控专业科室。明确区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预防控制任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专人负责。
建立指导和培训制度,结合“联建协管”工作机制,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为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帮扶指导关系,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四、时间安排
2017年1-5月,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有关调研、方案制定等筹备工作。
2017年6月,递交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报材料。
2017年8月,迎接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组现场考核。
2017年-2018年,持续完善示范区建设。
2018年3月30日前,递交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报材料。
2018年6-11月,迎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组现场考核。
2018年后,持续巩固示范区建设成果,每三年接受1次复审。
五、督导与评估
定期督查,组织对示范区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2017年申报省级示范区。
督导、考核、评估参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及《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工作册》有关要求进行。
***:高栏港区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