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宜璐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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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珠港字〔2018〕16号
关于董宜璐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南水镇党委、平沙镇党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区党委研究同意:
董宜璐同志挂任南水镇党委委员,时间1个月;
贾海明同志挂任平沙镇党委委员,时间1个月。
中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委员会
2018年7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逊克县委组织部,区领导。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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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04:20: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