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开展打击药械领域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菏泽市自2021年9月份开展打击药械领域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统一部署,结合《关于加强创新药物、新型疫苗、先进医疗设备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菏市监知保〔2021〕4号),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药械领域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菏市监知保函〔2021〕20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药械领域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涉药涉械等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全市系统打击制售假冒药械领域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全面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市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打击制售假冒药械领域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升了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药械、扰乱药品药械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强化监督,保障药品药械领域知识产权流通、使用环节秩序。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对辖区内药品药械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药品药械的外包装、标签等是否存在假冒名优品牌等侵犯专利、商标权的行为。共查处专利标识不规范12起,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处“傍名牌”1起,已进行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与打击侵权及制假售假的良好氛围。全市通过网络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有关药品药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基础使用常识,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获得药品药械,维护自身健康利益,以防受骗上当。并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确保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积极与市局机关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市场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等相关科室联系与协作,形成集中治理的强大合力,加大对各用药械单位监督管理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为老百姓创造更佳的使用药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