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0年珠海市其他家用电器及电器(电子防潮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2020年第四季度,珠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我市电子防潮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电子防潮箱依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4343.1-2018)、《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17625.1-2012)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子防潮箱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端子电压、骚扰功率、谐波电流等21个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2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现我局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情况分析
此次抽查生产领域企业2批次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此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抽查警示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指引
(一)选购商品时应尽量选择信誉评价较好的厂家专卖店、大中型商场、专业卖场、正规的电商平台及平台自营店或品牌旗舰店。
(二)购买前,应检查电子防潮箱的外观情况,正规的商品表面平整光滑、无毛刺、无磨损、无划伤、无裂纹。对产品进行通电,检查其工作是否正常。
(三)检查商品***、说明书、合格证等是否齐全。注意检查说明书中对商品的正确使用及保养维修方法是否做出详细说明,另外还应提供足够的安全警示说明、售后服务指引及保修单。
***:2020年珠海市其他家用电器及电器***(电子防潮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