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有小地块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实施纳入监控范围鼓励整合开发
针对3000平方米以下,规划功能主要为住宅的国有建设用地,珠海市住规建局近日印发《珠海市国有小地块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尚未建设或部分已建设的国有小地块统筹整合开发,同时明确建立联动机制,将国有小地块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监控范围。据悉,该办法即将于本月22日起正式实施。
国有小地块指的是本市土地招拍挂制度施行以前划拨、出让,或划拨、出让后再行分割转让的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且用地性质为国有的建设用地。
珠海市住规建局相关人士介绍说,由于历史原因,珠海市西部地区尤其是斗门区范围内存在大量“国有小地块”,其中大部分用地面积为一两百平方米,持有者为个人。这些小地块零散分布在珠海市各个镇(街)范围内,有些分散穿插在居民村落中,分布零散、规模小、难以集中统筹开发,也难以进行有效监管。
据介绍,《办法》明确国有小地块规划报建条件、建设流程,鼓励“国有小地块”统筹整合开发,难以整合开发的,在不影响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办理完善报建手续,引导小地块按照规划建设,避免无序开发。
一直以来,国有小地块项目基本没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没有有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没有质量安全监管,长期游离在基本建设程序监管之外,安全隐患不可小视。
对此,《办法》规定凡达到依法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没有办理施工许可禁止开工建设。同时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升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监管方面,该办法要求建立联动机制,将国有小地块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监控范围,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每月定期书面通报国有小地块规划信息,对国有小地块项目进行网格化、常态化巡查制度。凡监督检查中发现国有小地块项目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在24小时内将违法建设情形报告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后者在接到违法建设行为报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职责分工通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从而避免其最终形成违法事实,导致后续执法处理难度增大。(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