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龙岗段沿线景观再提升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广深铁路沿线,由深龙发改〔2011〕722号文下达,项目投资总额2 844.37万元,资金来源市政府迎大运绿化提升专项经费结余资金2 000万元,缺口部分由区政府投资。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广告牌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建设单位为区城管局,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经招标确定该工程监理单位为深圳市中侨物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标)、深圳市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标)和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3标)。该工程施工单位为长春绿地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标)、广州市林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标)和深圳市万信达环境绿化建设有限公司(3标)。该工程于2011年5月22日开工,于2011年 12月30日竣工验收合格。
该工程施工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施工1标合同价为714.085万元,2标合同价为714.085万元,3标合同价为714.085万元。根据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关于加快推进办赛事办城市工程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第四次工作会议纪要》(2011年第103号)的要求,该工程设计单位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已经区城管局和深圳市航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决算造价为23 882 032.10元(其中建安费22 098 710.84元),审定金额为23 048 053.07元,核减金额为833 979.03元,核减率为3.49%(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区城管局于2011年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2 000万元。
截至审计日,区城管局共支付工程款项16 135 152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833 979.03元。多计原因如下:
(1)工程直接费多计715 923.03元,多计造价的原因是部分工程量和单价多计,共核减715 923.03元。
(2)多计工程其他费用118 056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核减工程监理费118 056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1年 12月30日竣工验收,2012年7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833 979.03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833 979.03元应扣减,以该项目审定总造价23 048 053.07元进行结算。
(二)对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