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启动2021年度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获50万元补贴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启动2021年度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获50万元补贴,其他类别人才可获补贴2万至15万元不等。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至3月31日。
记者了解到,此次参加申报的用人单位必须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实际办公运营,且人均办公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按实际申请人数计算)。同时,必须在合作区登记注册和经营纳税,且2021年月均纳税额(含个人所得税,按2021年1-12月实际入库数口径统计)在2.5万元(含2.5万元)以上。
申请人必须为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者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才、本科学历的人员、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高级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不同类别的人才享受不同的补助标准,申报通过的高层次人才可获50万元补贴,其他类别人才可获补贴2万至15万元不等;发放原则也有所差别,除了高层次人才补贴分3次按30%、30%、40%发放,其他类别人才的补贴均分2次等额发放。
若申请人此次申请首笔补贴,则必须在合作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以2021年12月31日为节点往前推,需连续不能断缴),且在当前申请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如果已申请第一笔补贴,此次申请续发补贴,则申请人必须在合作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以2021年12月31日节点往前推,若中间如因变换工作单位而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允许累计断缴不超过3个月,断缴后仍需满足累计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且在当前申报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若高层次人才此次打算申请第三笔补贴,则必须在合作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以2021年12月31日节点往前推,若中间如因变换工作单位而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允许累计断缴不超过3个月,断缴后仍需满足累计缴纳社保36个月以上),并在当前申报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慧眼英才系统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慧眼英才系统”)进行申请。如用人单位无企业专属网账号的,则需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单位注册,获取企业专属网单位账号后方可登录慧眼英才系统。需要注意的是,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请按申报时间节点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填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建议不要集中在申报截止日(即系统关闭当天)提交申请,以免导致网络堵塞,影响申请工作。
常见问题>>>
(一)哪些用人单位不受纳税额度的限制?
登记注册3年内(即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登记注册)且符合以下情形不受纳税额度的限制:
1.在合作区登记注册或在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跨境办公运营的澳门企业;2.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或机构;4.经合作区批准引进的重大项目,或经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下设工作机构认定入驻合作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的重点产业、科技、金融、教育、医疗项目。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属跨境办公运营的澳门企业,能否申请补贴?
可以。申请人属在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跨境办公运营的澳门企业在横琴工作的内地员工,由经济发展局负责核查申请人的就业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的50%发放补贴。
(三)如何证明申请人在合作区区域内居住?
在合作区内居住的,须提供本人居住证明(属自有产权,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属租赁房屋的,须提供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属于申请第一笔补贴的,须提供个人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居住证明;属于申请第二笔补贴的,须提供个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居住证明;属于申请第三笔补贴的,须提供个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居住证明。
(四)材料被退回,须多长时间内修改重新提交?
出现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的,该申请将被退回,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并审核通过确认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对违规申请如何处理?
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纳入合作区的奖补黑名单,取消本次及今后申请资格。已经获取补贴的,对补贴资金及利息予以追缴,并将个人信用录入征信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若用人单位为本单位不符合条件或非本单位员工申请补贴的,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相应补贴申请,并纳入合作区奖补黑名单,录入征信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如有疑问可向哪个部门咨询?
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申报指南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和人才处、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横琴办事处共同编制并解释。咨询电话:0756-8841900、8841220。
申请人、用人单位经办人如遇到系统操作技术问题,可请致电0756-8841220向受理机构报备,由受理机构向系统开发商反馈解决。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