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2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情况的通告
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食药监办食产〔2017〕213号)要求,珠海市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及操作手册的通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或《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等相关法规及标准对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的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从业人员管理、产品贮存及交付控制、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地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现将现场检查结果进行通告。
***:现场检查结果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