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全面贯彻落实******视察广东、深圳工作的***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等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推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在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中集中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批示精神,部署我局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年度考核要求,坚持年度述法工作常态化,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办进行报告。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部署会议,亲自研究部署,扎实推进本单位负责的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并出台《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落实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表》。四是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局长办公会中坚持学法工作机制,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讲解各自分管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2期领导班子宪法专题学习;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开展学法考试;组织区城管综合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网上考试;通过《局长说法》媒体平台,进行城管执法领域的说法普法,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思维全面养成。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共有14个“马上办”,20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实现100%“网上办”“一次办”“零跑动”“不见面审批”,以打造“政务服务最优局”为目标。二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对20项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三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对标区信用建设标准要求,完善局政务失信惩戒机制,实施“诚信+政务服务”“诚信+审批监管”,利用区信用公示平台,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2021年公示信息8453条,同时对16条外包服务企业信用数据及时更新并公示。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编制“一指引两清单”,编制企业合规工作指引72项,制定涉企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清单共11项,其中涉企从轻减轻清单共9项,不予处罚事项2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城管领域内部制度建设,针对合同、自行采购和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等,加快制度和政策供给,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序开展工作。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加强对所有规章制度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部门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区司法局备案。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市区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面开展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继续保留、修订、废止的清理意见,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定并公布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在局网“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及时发布征求公众意见。二是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局法律顾问参加招标采购等集体讨论会议研究112次,审查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等法制审查类项目595件,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城管执法下放事项402项,促进执法重心下移前推;强化队伍管理,加大行政执法证申办力度,推进宝安区城管执法队伍“五化”建设,制定《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做到事前公示信息准确,事中公示程序完整,事后公示结果及时;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共公示行政执法案件6750余宗,召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共5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3次,并注重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的应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二是自觉接受检察、司法监督。2021年共新增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宗,同比下降75%,开庭审理2宗,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2宗,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均未发生败诉和撤销情况。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多渠道多媒介公开政务信息,积极畅通投诉渠道。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短板,如具体行业执法指导还有待加强。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议上的***精神,继续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内容:
(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公布、备案和清理程序,明确监督管理责任,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化,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发布《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全过程留痕制度。
(三)贯彻落实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做好执法主体变更相关衔接工作,大力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五化”建设,规范执法全流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抓好行政执法案件双公示工作。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