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口之家申购经适房不超过60平方
从今年9月开始,有效期为5年的《汕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将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管理办法》规定,凡家庭成员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中心城区工作或者居住的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低于700元,家庭住房状况符合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规定住房困难标准;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当月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者出售房产,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家庭变故等原因导致家庭收入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出售房产的除外;未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补贴出售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计划外生育的已经按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其他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政策规定的条件。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家庭成员按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两人不超过50平方米,家庭成员满三人的不超过60平方米的购买面积标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出售之日起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