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从化区工业类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涉及调整建筑密度的办理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关于印发《从化区工业类项目
设计方案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涉及调整建筑密度的办理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供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4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我局制定了《从化区工业类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涉及调整建筑密度的办理指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反映。
特此通知。
***:《从化区工业类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涉及调整建筑密度的办理指引》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0年12月22日
从化区工业类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涉及调整建筑密度的办理指引
一、适用范围
全区范围内新建、加、改、扩建的工业类项目。
二、适用阶段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或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三、适用情形
对于已核发规划条件的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方案的过程中,根据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因下列情形,需对规划条件中的建筑密度进行调整的,在不增加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符合城市设计、交通场地设计、建筑间距退让、绿地率等技术条件以及满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4号)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经区规划资源分局论证审议明确可按调整思路推进的,可直接办理设计方案审查或报建(调整)手续并同步修正控规。
(一)因公共利益需要;
(二)因落实历史有效审批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因城市设计及公共空间优化的需要;
(四)因项目工艺流程、功能要求而提出的合理需求。
四、审批流程
(一)建设单位提交合理调整建筑密度的需要及书面说明,由区规划资源分局组织业务会进行论证审议,情形复杂的提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定。
(二)经审议通过后可直接办理下一步设计方案审查或报建(调整)手续,并由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或属地镇街同步办理控规局部修正工作,无需修改规划条件。
(三)在完成控规局部修正工作后,由区规划资源分局办理控规局部信息上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