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番禺区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情况明细表(2017年3月)
序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对象 | 主要违法行为 | 适用情形 | 原处罚决定 | 按日连续处罚决定 | 计罚日数 | 处罚金额 | 信息公开情况 | 执行情况 | 备注 | ||
无 | |||||||||||||
实施查封、扣押案件情况明细表(2017年3月)
序号 | 实施单位 | 实施对象 | 主要违法行为 | 适用情形 | 决定情况 | 实施期限 | 查封、扣押的设施及设备 | 解除情况 | 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 信息公开情况 | 备注 |
| |
1 |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 |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塱边村美丰农场内的电镀小作坊 | 违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 | 《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项 | 番环强决字〔2017〕09001号2017.3.1 | 2017-3-1-2017-3-27 | 电箱2个 | 番环强解字[2017]09001号 | 移送公安机关追查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为 | 是 | 广州市番禺区环保局外网 | ||
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情况明细表(2017年3月)
序号 | 实施单位 | 实施对象 | 主要违法行为 | 适用情形 | 决定情况 | 实施期限 | 执行情况 | 解除情况 | ***检查情况 | 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 信息公开情况 | 备注 | |
无 | |||||||||||||
适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案件情况明细表(2017年3月)
序号 | 移送单位 | 移送时间 | 涉案当事人 | 简要案情 | 适用情形 | 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 公安机关受案和行政拘留情况 | 备注 |
无 |
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情况明细表(2017年3月)
序号 | 移送单位 | 移送时间 | 涉案当事人 | 简要案情 | 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 移送理由 | 接受移送司法机关 | 是否受理 | 备注 |
1 |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 | 2017.3.10 |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塱边村美丰农场内的电镀小作坊 | 经调查发现,该单位建成一个五金件电镀项目,主要从事五金件电镀生产,产品为氧化、钝化铝制品。3月1日检查时正在生产。该单位面积为15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整流器2台,烘干机1台,电镀缸20个,冷却塔2个,水泵2个,打砂机3台,砂带机3台。生产工艺流程为:五金件→除油清洗→电镀(疑似阳极氧化)→清洗→成品,生产过程主要产生电镀废水、酸雾等污染物,暂未能确定排污量。酸雾配套一套酸雾塔处理设施。电镀废水未配套治理设施:清洗废水在清洗槽溢满后未经处理部分直接溢漏到车间地面,通过车间地面渗漏排放(车间地面没有防渗、防漏设施);大部分电镀废水通过管道收集到厂内收集排水池,该收集排水池电镀废水满后,废水未经处理再通过管道排入厂房外东侧收集排水池为泥土池,没有硬底化或其他防雨、防渗、防漏设施,池内部分电镀废水通过泥土吸收扩散至四周外环境,如泥土池废水过满,来不及泥土吸收则再通过水泵及管道抽排至外环境——西面数百米市政下水道,废水最终流入石基镇小龙涌。此外,执法人员发现有自来水管与上述用于排放电镀废水的水泵及管道相连,可以用于稀释废水,但废水压力大于自来水压力时,会存在电镀废水反灌至自来水管的可能。 | 未处罚 | 该单位排放含镉、铬的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上、排放含镍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十倍以上 |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 是 |
|
2 |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 | 2017.3.21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为民南路35号B1栋1楼建成一个线路板作坊 | 经调查发现,该单位建成一个线路板加工项目,主要从事线路板加工,产品为线路板半成品。检查时生产设备有通电。该单位面积为6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开料机2台,丝印机2台,晒版机1台,镙机1台,干流机1台,线路板清洗线2条,测试机1台,烤箱2个。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开料→印刷→清洗→烘干→磨边→钻孔→清洗→出货,生产过程中主要由洗板工序产生洗板废水、丝印及烘干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及机加工工序产生噪声等污染物,洗板废水在地面汇合后经厂房东面墙角的落排水口排入下水道,最终排入丹山河水道;有机废气未配套相应治理设施向外无组织排放,噪声未配套相应设施。 | 未处罚 | 该单位排放含铜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十倍以上 |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 是 |
|
3 |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 | 2017.3.21 |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凌边村凌环西路11号之6南侧的电镀小作坊 | 经调查发现,该单位建成一个五金件电镀项目,主要从事金属件电镀生产(疑似阳极氧化、着色),2017年3月6日检查时正在生产,电镀车间内酸雾浓烈,单位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设有电镀车间(约400平方米)、包装车间,主要生产设备:整流设备1套,电镀缸13个,冷却塔2个,酸雾处理塔1个,空压机1台。该单位生产工艺流程为:金属件→除油清洗→电镀(疑似阳极氧化、着色)→清洗→包装→成品。该单位在生产过程主要产生电镀废水、酸雾等污染物,暂未能确定排污量;电镀废水未配套治理设施,酸雾配套一套酸雾塔处理设施。该单位电镀废水(清洗废水)在清洗槽溢满后没有经过处理,部份直接溢漏到车间地面汇集后,再通过该单位西边及南边的两个废水排水口外排到该单位外的农田,废水最后被农田坭土吸收、扩散;上述废水从排出单位外至被农田坭土吸收、扩散这过程,都没有经收集处理。 | 未处罚 | 该单位排放含铅、镉、铬的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上、排放含镍、铜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十倍以上 |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 是 |
|
4 |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 | 2017.3.24 |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小平村祥平路七街七号三、四楼的电镀小作坊 | 经调查发现,该单位建成一个首饰电镀项目,检查时其电镀车间内有浓烈的酸雾,车间地面电镀废水正在向排水口漏排。该单位位于该建筑物的二楼、三楼、四楼及四楼顶楼加盖,单位面积约600平方米,主要设有电镀车间,打磨车间,主要生产设备:整流器11台,烘干机2台,电镀缸18个,清洗缸27个,打磨工位12个,唧蜡机1台。生产工艺流程为:首饰件→电镀→清洗→成品。该单位在生产过程主要产生电镀废水、酸雾等污染物,暂未能确定排污量;电镀废水及酸雾均未配套治理设施。该单位电镀废水(清洗废水)在清洗槽溢满后没有经过处理,全部直接溢漏到车间地面,经过车间地面排水口排至下水道,经下水道排至厂外。该作坊废水排出厂外后,未有经收集处理,通过下水道最终排至沙头街莲湖涌。 | 未处罚 | 该单位排放含铅、铬的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上、排放含锌、铜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十倍以上 |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