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强化环境执法,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理顺内部职责,规范管理程序,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现将区环保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以局长李应生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根据区政府的年度工作部署,结合环境监管职能,制定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等各项工作。做到领导关心,工作到位。
二、优化规章制度,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实行并联审批,减少流程时间。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项目施工许可前完成,与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等开工前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前置条件。区环保局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开展重大项目审批调度,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和指导建设单位在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阶段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合理安排报批时间。
(二)实施“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和《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中细化完善我局249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清单,包括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处罚事项200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检查18项、其他9项,公共服务1项,实现清单各要素的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
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根据《出具企业守法证明管理工作程序》要求,2018年至今依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守法证明72宗。
对企业下达《黄埔区环保局 广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 广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引导企业开展自评和资料准备。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认真核实,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
根据2017年广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我区参加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5家企业均被评为蓝牌(环境良好级别)企业;根据2017年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结果,我区参加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46企业中,有13家被评为绿牌(环保诚信级别),33家被评为蓝牌(环境良好级别),没有出现被评为红牌、黄牌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情况良好。
(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推动环境管理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向“宽审批、严监管”,促进职能的转变。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承诺制信任审批实施方案及第一批事项目录的通知》(穗开管办〔2018〕43 号)的要求,我局编制承诺制信任审批工作指引及审批流程图(穗埔环函〔2018〕782 号)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根据《关于印发
(五)完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制度。
建立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制度,制定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广州市黄埔区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执法工作方案》(穗埔环领导小组办〔2018〕51号)、《黄埔区2018年度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计划》(穗埔环领导小组办〔2018〕53号)、《迎接“治气”督导暨冬春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工作方案》(穗埔环领导小组办〔2018〕130号);制定《黄埔区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表》;制定《黄埔区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穗埔环领导小组办〔2018〕61号),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改善我区水、气、土壤环境。
三、完善制度体系,保障依法行政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2018年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发布《广州市黄埔区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奖励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调研论证、集体讨论及合法性审查,未因内容违法被提起相应的处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清理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018年清理规范性文件2部,分别为《萝岗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通告》(穗萝府﹝2013﹞18号)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通告》(埔府﹝2013﹞13号)。
(二)制定职责分解表
依照我局权责清单的职权范围,制定印发《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 广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执法职责分解表》,进一步梳理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的执法行为、执法依据、执法责任,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
四、程序严格落实,决策科学民主
(一)健全决策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
落实《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广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暂行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通过我局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核,以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决策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行政执法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行政决策和执法的合法、公平、公正。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2018年印发了《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广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要求对职能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如重要的行政许可审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给付等事项,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商讨,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本年度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5次,研究重大行政处罚5宗。
(三)强化公众参与。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过程听证会程序》,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大、公众较为关注以及定址在居民区的敏感项目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或者听证会,广泛听取专家、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意见,提高项目行政审批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本年度未有提出听证申请的项目。
五、执法严格规范,环境监管效能有效提升
(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污染源头把关。
严格环评审批,认真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等改革措施。严把环保审核关。完成项目审批75宗,筛查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2831宗;办理污染治理设施停用、闲置、拆除审批12宗 ;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9份,配合行政审批局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4份,发放广东省排污许可证35份。加强环评服务机构管理,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环评批复。
(二)加强环境执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涉水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餐饮企业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汽车维修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018年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3***人次,检查污染源2724家次,作出行政处罚180宗,处罚金额共计1427.22万元,其中包括建设项目类案件90宗,不正常使用污染设施类案件2宗,超标排污类案件49宗,固体废物类案件27宗,非核定排污口排放污染物1宗,无排污许可证2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7宗,未处理挥发性有机物1宗,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1宗。实施新环保法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决定9宗。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本年度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4宗,在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积极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
(三)完善案件办理程序。
修订《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 广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完善案件证据采集规范,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四)升级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执法信息共享。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及时将有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填报;我局于2018年9月建成并启用黄埔区环境监察环保移动执法系统,通过与“数字环保”平台无缝对接,将环境执法功能延伸到移动端,实现环境信息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该系统已与纪委监察局联网并实现信息传输功能。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目前全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37人,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了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建立街镇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本年度完成251名街镇园区环保员的招录工作,共举办2期街镇园区专职环保员脱产培训班,制定了《黄埔区街镇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黄埔区街(镇)环保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基本构建了区、街镇(园区)和村(居)三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六)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1.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2018年以来接到区委区政府交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会办件1件,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的会办件共3件,上述我区会办件中,我局主办2件,会办2件;接到区委区政府交办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共5件,其中我局为主办单位的2件,我局为会办单位的3件;接到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提案7件,其中我局为主办单位的2件,我局为会办单位的5件。对由我局主办的2宗区政协提案,提案人均表示满意;对于我局主办的2宗区人大建议, 1宗办理结果为满意,1宗为基本满意。办理结果为基本满意的人大建议已被列入后续办理件,我局已按时进行答复。
2.被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依法做好复议答复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今年以来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8宗(包括行政处罚案件3宗,行政命令案件2宗),其中维持5宗,3宗正在审理过程中;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3宗(包括行政处罚案件2宗,行政命令案件1宗),均在审判过程中。
3.环境信访排查、整治和维稳工作情况。坚持每月参加中海誉城居民见面会、金碧世纪花园小区居民见面会,与居民群众面对面交流,通过领导带案走访、组织工作推进协调会和加强部门联动等形式妥善化解环境污染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市环保局的沟通,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的集中整治。做好2018年“民声热线”的信访问题排查整治和维稳化解工作,办理环境污染投诉9603件,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污染投诉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
(七)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黄埔信息网”主动公开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42条;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宗。
六、深化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购买或印发普法资料下发到每个干部手中,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做好自学;要求完成广州市公务员网络大学堂和广州市普法网的学习任务,选派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区政府举办的法制员培训,参加市环保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等。
七、依法行政工作亮点
(一)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同时,我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的专业保障。聘请律师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审核法律文书,接受日常法律咨询,并为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行政执法提供专业法律意见。2018年我局180宗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经过法律顾问审核,确保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规范,法律适用正确。
(二)全力配合法院工作,提高案件执行效果。
我局配合黄埔区法院与被执行人进行了多次深入沟通,释明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的政策措施,提供事项办理咨询渠道。经解释沟通,大部分被执行人均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法。2018年移交区法院执行的42宗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三)强化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
强化与区人民检察院的信息共享机制,2018年与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在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主动作为,挖掘案件线索,提供技术支持,全力配合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公益诉讼这一利剑,有效制止、制裁危害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黄埔区公共环境利益。
(四)密切与基层的联系,解决难点问题
印发《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 广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局领导班子基层联系点分工的函》,明确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联系点分工,加强与街道的点对点联系,推进基层环保队伍规范化建设,推动区域内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
(五)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 ,荣获市、区两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我局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两区融合”的进程中积极打造完善制度、履职创新、加大科技投入等工作亮点,依法行政水平受到肯定,2018年荣获市、区两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责任意识不强。
一些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缺失,存在应付心理,难以满足当前环保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的形势发展。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
(二)执法力量薄弱。
两区深度融合后,广石化、黄埔电厂、恒运电厂、广汽本田及东风本田等国、省、市控重点污染源数量大大超过广州市其他行政区,环境监管人员远远未能达到“广东省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目标”一级标准每100个污染源配备3个工作人员的要求。虽然在2018年组织招聘了黄埔区街(镇)园区、生物岛管委会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但由于目前环保监督检查员的身份不可办理执法证,无法承接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导致执法效率不能得到有效提升;环保监督检查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认识较浅,在面对群众普法、释法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同时存在环保监督检查员承接其他部门工作的情况。
九、2019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强化担当,补短板、强弱项,积极依法行政,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推进绿色发展。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坚决完成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强化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二)规范实施行政许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将生态保护红线列入规划环评的约束性指标,严把环境准入关。开展绿色招商,加强绿色发展调控,推动工业园区实行循环化改造。结合城市更新改造,优化城市布局。充分发挥环保倒逼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城市更新,调整产业布局,明确区域功能定位。
(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完善污染防治制度,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专项执法行动,从严从重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关闭一批“散乱污”场所,对环境污染问题“零容忍”。加大清洁生产推广力度,做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带好、育好、管好、用好街镇环保员队伍,实施网格化管理,压实责任,发挥其应有作用。
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 广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