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东街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招标公告
为巩固和提高穗东街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整体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相关传染病发生与传播,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现就穗东街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穗东街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采购项目。
二、承包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015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最高经费为人民币9.3万元(不包含上级机关配发的药剂和器械),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标。
四、病媒生物防制范围
街辖范围内的公园、广场及已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绿化及下水道等公共外环境;街辖范围内的居民区内街内巷、房屋间横巷、狭缝地带、社区道路,建筑工地、学校、市场、商铺、餐饮业、旅业等企事业单位有偿服务的病媒生物防制区域。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必须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
(三)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
(四)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五)为了有利于采购人对该项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质量,要求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地必须在黄埔区辖内。
六、定标原则
要求投标人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不包含上级机关配发的药剂和器械),采取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平均数为本项目的标的。采用最接近标的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如出现上下差额一致,采用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七、项目相关要求及责任
(一)病媒生物防制要求
蚊、蝇、鼠、蟑螂防制要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
(二)工作任务要求
1、中标方配合采购方做好辖区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宣传和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
2、中标方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消杀的日常防治,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防治应包含辖区所有公共场所的堵塞鼠洞、“四害”投药及消杀等工作。消杀密度应有合理间隔,药物应交替使用,使用药物时不得缺斤少两,偷工减料,并接受采购方监督、检查。
3、中标方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病媒生物防制情况的书面材料及本月病媒生物防制计划报送采购方备案,并接受检查。
4、中标方负责检查、督促所辖区域内居民生活区、建筑工地、学校、市场、商铺、餐饮业、旅业及工业区等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除“四害”防制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检查饮食档“两防”设施,使其达到广州市规定的标准。
5、区以上单位到采购方检查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时,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方完成检查工作。
6、中标方应安排专人管理采购方所提供的器械和药剂,并及时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及存档,向采购方提供病媒生物防制迎检所需的一切档案资料。
(三)用药要求和责任
1、用药应低毒、高效、安全,必须是经过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并经省、市级卫生防疫部门检查鉴定认可的药物,不得使用卫生行政部门禁用的除害杀虫药械。
2、中标方在服务期限、服务范围内因所使用的药物和器械引起或发生事故的,或因中标方及其工作人员过错造成其他损害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流程要求
作业流程要规范,每次消杀前中标方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并在社区的公共场所内张贴通知或告知书。特别是每次投放灭鼠药前,必须张贴有注释药物成份及解毒方法的告知书。完成消杀后要及时跟进消杀的工作情况,检查、防治记录要齐全,数据真实可靠。
八、费用支付:
采购方于次月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方上月服务费人民币7750.00元,中标方应提供等额有效报账凭证。临时增加防制项目,费用另行商定。
九、有关事项说明
(一)采购方将原消杀站所有器械等工具无偿交给中标方使用、维护及管理。承包期内,区下拨的所有药物按规定及时拨付中标方。
(二)中标方必须完成区、街组织的病媒生物防制检查、考核验收。如未能达标,按当月服务费20%比例扣罚。
(三)中标方如在履行合同期间,违反《广州市除“四害”管理规定》被罚款的,属于中标方责任,所罚款项由中标方承担。
(四)在协议期间,如有中标方负责范围内的居民住户及相关人员有效投诉达二次以上,影响恶劣的,本协议作自动解除处理。
(五)出现争议或其它未尽事宜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公告时间
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4日。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穗东街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表、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组成。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正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须加章单位公章,否则将被拒收。
(二)递交地点:穗东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206室。
(三)递交时间:2015年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至5:00。
十二、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82066913,传真:82066923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2888号,邮编:51073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和下午2:00-5:30时。
穗东街道办事处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