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专项行动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有关要求为指导,以专项行动为突破,结合平安创建工作,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实现了整治、规范、教育的目标;通过查办违法案件、查处违法人员,警示教育经营者与消费者,进一步规范了辖区互联网售药秩序;通过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行刑衔接”、实现信息共享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努力建立长效机制。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假药是危害群众健康的毒瘤,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违法手段隐蔽,取证难度大,查处困难。局领导高度重视,从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高度出发,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肩负起法定职责。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黄志平副局长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执法大队和各监管所负责人担任成员。明确整治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并分阶段把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分解,落实责任,确保了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有序地开展。
二、广泛监测,重点打击。通过加强对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资质网站的监管,加强对互联网的主动监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收集互联网销售假药线索。对有价值的案源线索,积极寻找网络“落地”的方法途径,找准打击目标和打击重点,达到严厉查处并曝光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人员,警示和教育一批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三个一批”目标。年内,对辖区109家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进行监测检查654次;对辖区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的6家企业,检查监测网站48次,出动执法人员103人次进行现场检查48次;出动执法人员361人次,核查办理涉网销售假药投诉举报12宗,立案查处1宗。
三、宣传引导,普及常识。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短信平台、宣传栏等多载体,开展多途径、多视角的用药安全宣传引导。举办相关宣讲活动6次,张贴海报173张、悬挂横幅46条、发放宣传资料5600余份、发送短信4800余条。采取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警示教育群众以及积极正面宣教等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和来信来访接待制度,普及用药知识和购药常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对利用网络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能力和意识。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刘屹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