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调研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情况
2016年,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为确保辖区群众用药安全,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和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流通领域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为深入了解专项工作成效,并为制定2017年工作方案提供参考依据,3月2日至3月3日,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苏曦、副调研员韦路率领药品科工作人员,深入辖区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开展实地调研。
苏曦局长一行每到一处都向负责人详细了解企业药品质量保障措施、药品法律法规贯彻情况和疑问困惑,征询企业对于药品监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调研中,苏曦局长对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强化质量管理,守卫企业发展“生命线”。药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都应严格依据《药品管理法》,强化质量管理,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持续提升药事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员工培训,进一步强化内部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才能内强素质,外塑形象,防范安全风险隐患,谋求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大创新力度,培植品牌竞争“源动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在产品研发、技术升级、企业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实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做大做强,切实提高企业竞争力,不断打造品牌效应。特别对于辖区内的示范性企业,应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形成龙头效应。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借力健康发展“助推器”。鼓励企业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联系,有效理解监管政策着力点,找准自身发展不足之处,与监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发展难题,推动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苏曦局长指出,药品监管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在监管中做好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帮助和支持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药品质量,为辖区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药品安全监管科 赵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