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聘请第二批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员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9月份,天河区法律援助处以“法律援助宣传月”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在法律援助受援人中聘请了第二批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员,使天河区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员增长至20名。
本次聘请的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员共10名,分别来自湖南、湖北、重庆、四川、河南、广东及江西,年龄在26至45岁之间,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均在天河区法律援助处获得过法律援助服务,对法律援助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贫弱群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有着切身的体会,因此,能够积极主动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并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通过他们,也进一步畅通了区法律援助处获取农民工法律援助需求的渠道,将极大地推动我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考虑到10名农民工来自不同的单位、不同的居住地,难以确定一个统一的时间发放聘书及进行培训,区法律援助处采取了灵活的方式,即由农民工自行确定一个时间到法律援助处领取聘书,并由法援处律师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业务培训。此举既方便了农民工,又增强了培训的效果,受到了农民工的欢迎。日前,发放聘书及培训工作已全部完成。(天河区法律援助处 沈英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