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纪委监察委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区纪委监委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委班子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执政能力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人员主要由委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请有关室、组负责同志及本委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
第四条 委主要领导担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等。委主要领导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工作的委分管领导代行职责。委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直接负责人,主要职责是配合主要领导做好学习组织工作。委班子成员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第五条 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配备学习秘书,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各室、组要协助配合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六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知识。
(九)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精神。
(十一)***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 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集中学习的形式包括委机关组织的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务虚会等,以及区级层面组织的各种全区性的集中学习,包括越秀讲坛、各类专题培训等。每次集中学习前,学习秘书要将学习内容、要求、时间和形式等事项预先通知中心组成员,并根据学习形式的需要,落实学习会主持人和中心发言人。
(二)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合理安排时间自学,认真学习指定书目,阅读辅导材料,做好自学笔记。
(三)开展研讨。委中心组应当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精心设计学习主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中心组各成员每年至少要作1次中心发言。
(四)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第八条 学习要求: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
(二)严格学习纪律。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制,除参加上级重要会议、处理突发事件、外出考察、病假等特殊原因外,不得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需事先向委主要领导请假。
(三)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理论学习文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完成至少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学习文章。
(四)中心组成员要确保完成学习篇目和内容,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要统一使用中心组学习笔记本,以备调阅、考核。
第四章 学习管理考核
第九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和省、市、区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第十条 结合年底区委中心组学习的检查考核工作,由委主要领导要对各成员的学习笔记和全年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第十一条 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个人总结中,每个中心组成员要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年底考核要将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具体由区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