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S116)拓宽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通告
云府〔2010〕14号
为加快推进北太路(S116)拓宽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东至G105国道北太路口,西至G106国道龙归路口,南至现北太路中线往南约28.5米处,北至现北太路中线往北约13.5米处,具体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太和镇政府负责。
三、征地拆迁期限为2010年7月31日,被征地拆迁人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完征地补偿登记、搬迁腾空房屋及交付土地等手续。逾期不签订协议、不按期交出被征收集体土地者,不享受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奖励政策。
四、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和支持国家建设,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破坏征地拆迁工作和施工建设的进行。违者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0年8月31日。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