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172030年)听证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省依法行政考评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了本次听证会,并于2017年10月将《揭阳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17-2030年)》电子版发至公共邮箱,并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邀请等方式,共确定18名听证会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于2017年11月10日在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楼会议厅召开。听证会应到人数18人,实到人数18人,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孙静佳同志,陈述人为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黄冕眉同志。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介绍听证陈述人和参加听证会的全部代表;
(二) 听证陈述人对《揭阳市城市给水专专项规划(2017-2030年)》作简要介绍和说明;
(三) 听证答辩。由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以及提问,然后由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给予答复;
(四) 听证会代表核实听证会记录,并签字确认;
(五) 主持人作听证会小结。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邀请等方式,共确定18名听证会参加人员,实际到会人数18名。其中市政府机关单位代表10人(榕城、揭东区人民政府、空港、产业园管委会,市发改局、规划局、国资委、水务局、国土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代表)、群众代表8人(罗长青、曾海涵、罗万里、林腾、蔡晓纯、郑伟东、林媛、林琳心等同志),听证会参会人员具有广泛代表性。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建议
18名听证会代表就《揭阳市城市给水专专项规划(2017-2030年)》发表了意见,阐明了理由。他们原则上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全体听证会代表均同意《揭阳市城市给水专专项规划(2017-2030年)》方案,同时对规划及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与建议,意见如下:
序号 | 听证会代表 | 听证代表意见 |
1 | 环保局 | 霖磐水厂取水水源应该为引榕干渠,规划中提出其水源为榕江南河,应作修改。 |
2 | 罗万里同志 | 目前揭阳供水爆管事情时有发生,规划是如何解决的。 |
3 | 曾海涵同志 | 揭阳的发展需要充足的水量支持,规划务必保证用水需求。 |
4 | 林腾同志 | 有些村级水厂,规模较小,未来是怎么考虑的。 |
5 | 蔡晓纯同志 | 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避免水厂、管网投资浪费。 |
6 | 郑伟东同志 | 仙桥区域供水压力经常不足,规划是如何应对的。 |
7 | 林琳心同志 | 目前水资源作为城市发展的战略资源,我们规划要认真贯彻节约用水理念,不能浪费水资源。 |
8 | 罗长青同志 | 规划要结合我们揭阳现状,并有一定的前瞻性。 |
9 | 林媛同志 | 揭阳市目前开展引龙、引韩工程,规划要与引龙、引韩工作充分对接。 |
注:其他代表无意见。 |
四、听证会各方争论的主要问题
18名听证会代表原则上一致同意《揭阳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17-2030年)》方案,没有出现存在争议或分歧的重大问题。
五、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听证陈述方认为,本次听证会上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客观中肯,有其积极性、合理性,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分析及处理建议如下:
序号 | 听证代表意见 | 意见分析及处理建议 |
1 | 霖磐水厂取水水源应该为引榕干渠,规划中提出其水源为榕江南河,应作修改。 | 已对所指问题进行修改。 |
2 | 目前揭阳供水爆管事情时有发生,规划是如何解决的。 | 有计划地进行老旧管网改造 |
3 | 揭阳的发展需要充足的水量支持,规划务必保证用水需求。 | 规划远期采用韩江水源及龙颈水库水源,能够保证规划期限内城市用水需求。 |
4 | 有些村级水厂,规模较小,未来是怎么考虑的。 | 近期保留利用,远期待城市管网覆盖后关停 |
5 | 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避免水厂、管网投资浪费。 | 规划是在保留现有主要的供水设施基础上,补充集中供水设施,体现水厂规模的集约效应。 |
6 | 仙桥区域供水压力经常不足,规划是如何应对的。 | 规划将新建仙桥区加压泵站,加压后再向仙桥区域供水。 |
7 | 目前水资源作为城市发展的战略资源,我们规划要认真贯彻节约用水理念,不能浪费水资源。 | 节水规划作为本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揭阳市发展成为节约型城市已提出了明确的节水目标和规划措施。 |
8 | 规划要结合我们揭阳现状,并有一定的前瞻性。 | 规划在现状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对规划期末甚至是之后的远景城市发展用水,也已有了前瞻性的预留。 |
9 | 揭阳市目前开展引龙、引韩工程,规划要与引龙、引韩工作充分对接。 | 规划已经和这两项工程进行衔接。 |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