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检查47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出7张限时整改通知书
近段时间
“双减”一词刷了屏
什么是“双减”政策?
简而言之
该政策的出台
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与重视
那么,目前
我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状如何?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将如何开展?
8月19日,为贯彻落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县教育局联合县公安、消防、人社、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检查。
在行动过程中,督导检查组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采取实地突击检查的方式,针对办学场所安全、办学资质、教学内容、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针对存在“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及其家长销售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的学科培训课程或课时包”等培训服务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于违反规定的机构,依法责令停办或限时整改,严把监管关,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据悉,本次行动对我县南街街道、螺岗镇等10个镇(街道)47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责令限时整改7家。
“无证无照”违法办学、虚假违法广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一直困扰着不少家长。8月3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坚决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通知》明确要求:
1、全省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2、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3、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已经销售的,根据国家“双减”文件并征求家长意愿,坚决予以清理整顿。对于学生家长要求退费的,坚决退费;
4、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
5、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6、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7、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依规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8、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为此,县教育局印发了《广宁县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全县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有序开展,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体系。
按照主动公开、自愿选择、安全第一、非营利性的原则,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在校午餐服务、在校午休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通过有资质的配餐公司进行配餐,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提供给学生午休使用。
▲资料图片
同时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负责校内课后服务,在托管时间内可提供作业辅导、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
开展课后服务不仅能***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的矛盾,而且由学校推出的兴趣班、作业辅导等素质类课程让家长更放心,学生利用课后时间促进自身全面发展,顺应了教育发展新趋势的同时,实现从校内减负到学校教育提质增效整体减负的目标。
“减负”而非“减数”
让每一个学生
有更多的时间去学习自身感兴趣的东西
让学习成为终生的快乐!
让教育回归本质,实现真正的减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