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的公告(华润)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全 文 |
1 |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常新行审环验〔2019〕284号 | 2019年11月7日 |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锅炉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锅炉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9年10月组织该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滨江化工园。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已淘汰原有10座燃煤锅炉,新建7套燃气锅炉,全厂产能不变。该项目于2017年12月5日取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常新行审环表[2017]48号)。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一般固废:导热油由回收单位回收。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锅炉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已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投入运行。 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固废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完善固体废物,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
公示期限 |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7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