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司法局正风肃纪跟进10条承诺
屏山县司法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细化要求,对照检查,认真整改,正风肃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正风肃纪10个方面突出问题公开承诺:
一、坚持政治坚定,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省委权威,坚决贯彻落实***、***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坚持勤政为民,当好人民公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认真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事好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坚持从严治政,确保政令畅通。严肃施政行为、严明施政纪律、严格施政要求,坚决反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做到令行禁止,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坚持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效能。全面推行政府机关标准化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更好地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
七、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改进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活动和文件,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表彰和培训,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短期行为。
八、坚持约法三章,降低行政成本。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严守公务接待要求,严格公务用车标准,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控公务人员编制,集中财力办大事。
九、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不超标准配置车辆,不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与陪同,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
十、坚持清正廉洁,永葆政治本色。带头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收受红包和贵重物品,不插手工程项目招标,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以上承诺,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违背,请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