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家镇吕恒勇等9户村民占用土地的批复
王家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吕恒勇等9户村民修建住房占用土地的申报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吕恒勇在四合村一社原宅基地141.00平方米使用范围内原基改建住房占用建设用地141.00平方米。
2、同意吕恒武在四合村一社原宅基地141.00平方米使用范围内原基改建住房占用建设用地141.00平方米。
3、同意李跃林在长埂村一社原宅基地116.40平方米使用范围内原基改建住房占用建设用地116.40平方米。
4、同意陈吉恩在长埂村一社原宅基地121.50平方米使用范围内原基改建住房占用建设用地120.00平方米。
5、同意游兴荣在长埂村二社原宅基地160.44平方米使用范围内原基改建住房占用建设用地150.00平方米。
6、同意沈寿伦在长埂村三社原宅基地252.60平方米使用范围内原基改建住房占用建设用地180.00平方米。
7、同意肖世富在长埂村四社原宅基地143.90平方米使用范围内原基改建住房占用建设用地143.90平方米。
8、同意肖世贵在长埂村四社原宅基地172.48平方米使用范围内原基改建住房占用建设用地150.00平方米。
9、同意陈昌志在长埂村七社原宅基地119.90平方米使用范围内原基改建住房占用建设用地119.90平方米。
占地户完清手续后,由国土资源局派人会同镇、村、社干部按批准面积和规划建房地点现场核实划拨,在颁发《建设用地许可证》后方能动工(六个月内有效),村民新房建成一月内,应拆除的旧宅基地必须拆除还耕。用地、复垦验收合格后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珙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