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30万元达州实施煤矿安全监管举报奖励机制
6月1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严卫东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李克强***关于安全生产***批示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和审议《达州市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措施》等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达州市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旨在全面强化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加快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的工作措施和责任追究,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包括建立专业技术团队、强化驻矿安监员管理、完善专班运行机制、完善监测监控系统、配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团队、加强重点煤矿监管、加大关闭退出力度、实施煤矿关闭退出奖补政策、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等方面。
《十条措施》明确规定,要建立奖金为10-30万元/次的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举报电话:12350)。对举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生产建设作业、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和瞒报、谎报事故的,经调查属实,由牵头调查处理的市、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最低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30万元。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有功的第一实名举报人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