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七举措强化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工作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蓬安县司法局在今年的工作中,强化“七举措”,细化目标责任,用真情感化矫正人员,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一、根据乡镇人事变动实际情况,指导乡镇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年度计划,完善相应制度。
二、全面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司法所为单位制定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严格执行。
三、以片区为单位设立社区矫正对象义务劳动基地、技能培训基地和再教育基地,并做到外观标识规范、制度完善、工作到位。
四、依法做好衔接、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制度落实,程序合法,文书规范,个人档案一人一档符合法定要求。严禁工作不落实,文书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学习、教育活动四次以上,并做好记录。
七、落实报到、汇报、请假制度,确保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