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扎实开展主汛期禁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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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我县从7月1日至9月30日嘉陵江主汛期期间,禁止一切砂石开采活动。 一是由县海事、水务、水上派出所、航道管理段等单位联合执法,先后深入金溪镇、锦屏镇、利溪镇砂石码头进行了“禁采”检查。 二是加强检查巡查力度,做到船舶靠岸,并用绳索固定,防止主汛期期间,船舶被洪水冲走。三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充分发动群众监督举报作用,防止违规开采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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