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切实维护微博庭审直播下的隐私权
蓬安法院在积极探索新媒体时代司法公开新途径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微博庭审直播进行必要的限制与规范,切实维护微博庭审直播下的隐私权。
坚持“四不播”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宜直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明确提出不直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其他不宜直播的案件等四类案件不予庭审直播。
坚持提前告知原则。对所有拟进行微博庭审直播的案件,承办法官提前将庭审微博直播的程序及相关事项告知相关人员,使相关人员明确其具体权益,并对告之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人员的意见进行记录,确保微博所直播的案件,程序正当实体合法。
坚持必要处理原则。微博庭审直播组,严格以司法公开需要为标准,对拟庭审直播的涉及当事人个人信息等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在确保司法公开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微博庭审直播侵害相关人员隐私权的可能。
坚持优先保护原则。对司法公开与隐私权有冲突的案件,优先考虑保护相关人员隐私权。当事人、第三人等,以涉及其隐私权而申请不直播的,合议庭必须立即启动审核程序,对确有可能侵犯隐私权的,应立即通知微博直播人员取消直播。今年上半年,因当事人申请,取消微博庭审直播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