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司发〔2021〕7号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各股室、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县调处服务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3月25日
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贺州市教育整顿办统一工作安排的指示精神,对照自治区教育整顿办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为深入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最可靠的力量。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大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并长期持续坚持下去。
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做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和***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不断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的“民心”。
二、工作目标
以***依法治国理论思想为引领,根据全县2021年政法队伍学习教育整顿会议的精神,通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让群众真正享有和谐稳定社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活动内容
全县司法行政队伍要树立“为群众办实事就是党员干部最主要的政治能力”理念,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要积极开展“四个红”党建系列活动,即学习红色革命历史,讲政治正确红话,唱红色爱国歌曲,做为民服务红事,系列活动要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力求充分展现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大局践行初心使命的信心决心。
二是积极拓展覆盖范围,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线上和专线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网络全覆盖。依托各司法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 ,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广运用12348掌上法网,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导航等在线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做实做好应援尽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坚持“应援尽援”,实行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实行法律援助咨询当日办结工作制,确保办事群众当日提交申请、当日完成咨询。对所有弱势人群实施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缩短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的办理期限,法律援助事项从申请提出到审查决定的办理期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四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公证服务宗旨。以“严谨、求实、公正、文明”的公证服务理念,及时了解掌握当事人的公证业务需求,开通便民绿色通道,主动缩短办证周期,对生活困难、年迈老人、军烈家属、残疾人、道德模范等群体开展入户暖心服务活动。公证人员充分利用各种时间空隙,狠抓《民法典》学习,全力打造过硬公证本领,学习钻研各种民商事法律问题,对群众的公证法律咨询,坚决做到回复专业、周到、明了。要充分发挥公证在化解矛盾纠纷领域中的“预防针”作用,在家事、民事协议等领域中提供专业公证法律意见。积极参加“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提供法律建议帮助村(居)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五是行政复议机构要探索建立“互联网+行政复议”的便民新措施。开通网络申请渠道,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积极探索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切实实现“快办案、办好案”的工作目标。运用“窗口前移,立案调解,听证审理”的案件办理方式,注重实地调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使行政复议在高效性、专业性基础上增强公平性。要充分释法说理、疏导情绪、广开言路、化解争议、居中裁判,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
六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解、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的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摸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向各职能单位进行移交化解。确保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矛盾纠纷不上交、不激化,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和基层,坚决防止因矛盾纠纷问题引发民转刑案件,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对经化解后仍激化升级或涉及面广的重大矛盾纠纷问题,要重点筛选、及时报告各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对属法律渠道解决的矛盾纠纷,耐心开展政策法律宣讲,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同时,要建立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档案,将每个矛盾纠纷的化解进度、化解结果记录在册,化解一件、销号一件。
七是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法治环境,引导律师事务所积极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为重点民营企业、特别是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引导律师通过电话、在线咨询、***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和企业员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解答和处理劳动用工、合同履约、商事纠纷、金融借贷、风险防范等诸多方面的法律问题,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维护企业权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发展壮大。
八是要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行为、加强社区矫正队伍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要坚决从政治教育、执法监管、警示教育等方面入手,执法人员要持续加强政治学习和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积极开展自查和督查的方式,对近年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工作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强调社区矫正廉政风险点,通过典型违法案例学习,警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依法办事。
九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编印有关法律服务宣传材料,大力宣传涉农重点法律,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努力提高弱势群体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与此同时,为更加全面深入细致地组织好“凝聚企业力量助力经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走访全县各大企业,向企业宣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政策,向各大企业介绍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际情况以及急需解决的难题,让企业伸出援助之手,加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中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利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专线电话等向社会征求意见,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为民服务意见及惠民措施。
二要制定清单式具体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每名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集全司法行政队伍智慧,列出符合基层实际的措施清单。
三要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进行自检自查,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落实清单管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四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将活动效果直接列入年终绩效评价,真正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要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在活动中,大力挖掘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和表彰力度,激励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更好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新风貌、新形象,全力营造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五、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司法所,局各股室,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县调处服务中心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推广。要大力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各司法所,局各股室,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县调处服务中心要将活动推进情况及有关经验做法,及时总结以“富川普法”等宣传平台为依托进行推广宣传,让活动开展情况传向千家万户,让活动成效家喻户晓。
三是注重工作创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针对性。
四是加强行动落实。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