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东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6年到2020年以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富川瑶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制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朝东镇2016-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工作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2016-2020年,我镇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班子领导对我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班子会听取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镇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也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镇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镇班子会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镇班子会的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年内,我镇领导集体学法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3.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镇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各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同时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
(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
2016年以来,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改革部署,按照自治区和市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新要求,我镇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三)配合全县开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全县统一部署,根据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我镇梳理出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实施该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具体到条、款),并结合我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提出本镇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职责边界及相关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划分了我镇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
同时,我镇积极参与推进“四所合一”改革工作,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考量乡镇“四合一所”环保业务工作的承载能力,完善环保职能的委托下放工作,完善办事流程、操作规范、工作制度、执法程序、学习培训工作等。
(四)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县级指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我镇“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五)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
我镇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贺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县法制办备案,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2019年,我镇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
(七)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全方位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我镇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活动,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千方百计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守住环境安全底线。重点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执法大检查。对检查出的环境隐患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开展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将环境污染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确保我镇环境安全。
2.严格执法程序。各事项均按要求完成所有法定程序。
3. 开展重点行业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我镇开展多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地促进我镇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4.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对案卷评查情况以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目的,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5.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2016年,我镇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基本做到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后才提交镇班子会审议,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八)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8底,我镇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我镇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我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同时自觉接受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对涉及本镇的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3.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我镇加强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对网络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安排专人及时掌握并协调办理,坚持深入开展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加强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监控、梳理和调解,重点解决信访积案和热点难点问题。
(九)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2018年,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强化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我镇举办环境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党风廉政教育、司法解释、行政处罚、环保督查以及执法经验交流等。
(十)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及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环境安全、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我镇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居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环境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三)企业守法意识薄弱,环境执法难度加大
违法成本低,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导致环境执法检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处,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
(四)欠缺环境执法强制手段,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许多小企业不采取不挂牌照的方式逃避检查,给执法工作设置障碍。一些街边房屋改变使用性质,对外经营餐饮、装修,造成噪声、油烟、异味污染环境,引发群众投诉,当事人不纠正,环境执法人员难以当场采取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造成群众误认为环保部门不作为。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
2020年,我镇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围绕《富川瑶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措施,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坚持民主科学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三)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
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环境信用建设,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环境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提高执法效能。
(四)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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