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示证让职务犯罪被告人泪流满面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指碑村的乡里乡亲。连这个钱我都要挪用,我简直不是人”7月12日,在蓬安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涉嫌挪用低保款的银汉镇指碑村原村支书唐某某看到大屏幕上村民激愤的表情、受害群众一个月没吃上一滴油的控诉,禁不住泪流满面。
当日,由蓬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唐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在该县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最初觉得自己挪用保管的低保款是为了垫支青苗款、办公经费、差旅费、村上招待费以及部分群众的新农合保险款,“我自己只用了那么点,其余的都是为群众做了事,是正当的开支,没什么大不了的”,当看到案发时群众反映情况的画面清晰地在法庭大屏幕上播放时,顿时无言以对,痛苦地低下了头。
2013年9月,银汉镇开展肖溪河整治工程,占用了该镇指碑村五个组的土地。银汉镇政府为了解决土地占用后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向县民政局争取了80个低保指标。身为该村村支书的唐某某收集了村民的身份证到银汉镇邮政所办理了存折,除将其他组的4个村民存折交给村民本人外,其余76个存折因肖溪河整治遗留问题未解决全部保管在自己手中。截止2015年11月30日案发,唐某某从76个低保存折和卡里共支取低保款80652.50元用于村上开支,41033.72元用于个人、家庭日常开支。
2016年6月20日,县人民检察院对唐某某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12日法院公开审理。为了提升庭审现场指控犯罪的效果,更好地教育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及时把低保款发放到群众手中,县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分管民政工作的乡镇干部、村干部共计50余人到庭旁听。出庭前,公诉人认真准备了大量照片和视频。开庭质证时,检察官一边讲解每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一边出示照片、视频还原案件的“本来面目”,揭示群众对挪用低保款的愤恨,让诉讼参与人与旁听人直观了解事实真相,受到了深刻地教育。
在无可辩驳的铁证面前,唐某某低头认罪,表达了深深地忏悔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