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2020年率先起跑
1月2日,元旦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恰逢桥楼赶集和“三下乡”文艺汇演,阆中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股紧抓时机,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宣传活动,将最新国家利好政策第一时间带到群众身边,实现我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2020年良好开局。
农产品质量监管股工作人员宣传相关政策
“快来看,‘二师兄’有证了,‘小李子’、‘小桃红’也要有证了”。宣传现场,宣传展台旁围满了前来咨询和观看的群众,工作人员正在讲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相关政策。“这个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挺好的,我们支持”,现场群众不时发出赞同的声音。随后,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小知识》以及《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资料》小册子、传单等资料10余种1300份。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此次试行,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三类主体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试行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
据悉,农业农村部在去年12月份刚刚印发了《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将从2020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我市农产品质量监管股早谋划、早安排、早启动,在去年12月31日已经召开了合格证试行工作专题会议,研究了试行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发动、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部署,此次下乡宣传活动实现了我市合格证制度启动工作开门红,对我市合格证试行工作高效推进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