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区金凤镇2019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村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相关单位、各村委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地震)、农业、林业等灾害预报部门要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的发生趋势及可能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的程度。
(二)建议对策。救灾、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地震)、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突发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及时向政府提出应急对策建设和措施,或者制定针对应急方案。
(三)报告灾情。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初报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灾情稳定之前,必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于每日8:30之前将前一天24小时内的灾情向镇政府上报,灾情稳定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灾情,向镇政府报告,发生特大灾害,可以越级向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地质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及趋势,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等方面需解决的问题。
三、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灾害等级划分
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特大灾害:
(1)农作物绝收面积0.02万公顷以上;
(2)倒塌房屋0.01万间以上;
(3)因灾死亡2人(含2人)以上;
(4)大牲畜死亡500头以上;
(5)森林火灾、虫灾受害面积在10公顷以上;
(6)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重大灾害:
(1)农作物绝收面积0.010.02万公顷;
(2)倒塌房屋0.0050.01万间;
(3)因灾死亡15人;
(4)大牲畜死亡300500头;
(5)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50万元,社会影响很大。
3、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大灾害:
(1)农作物绝收面积0.0050.01万公顷;
(2)倒塌房屋0.0020.005万间;
(3)因灾死亡1人;
(4)大牲畜死亡300头;
(5)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10万元,社会影响较大。
4、未达到以上划分标准的均为一般性灾害。
(二)预案的启动条件。凡遇特大灾害、重大灾害或较大灾害,镇人民政府启动救灾应急预案。一般性灾害由受灾的村根据灾害情况上报及处理。
(三)预案启动方式。镇预案由镇政府颁布实施。地震灾害预案由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按程序编制实施运行,洪涝灾害预案由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按编制实施运行,森林火灾由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按程序编制实施运行。
四、应急反应机构
(一)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政府办公室、救灾办、民政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卫生院、学校、国土所、村建环卫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党政办:接到灾情预报或报告后,按程序立即报告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同时将灾情传至相关部门和村委会,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提出救灾抢险参谋意见,供组长决策。协助组长部署救灾工作,并下达相关命令。
安办:综合、组织、协调全镇救灾工作;传达组长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评估灾情,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用。
民政所: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灾情救灾款特;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资金安排;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承担镇防汛抗旱和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防汛抗旱和扩林防火救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全镇防汛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水的高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镇森林防火、防虫工作。负责指导帮助灾后林业生产、农业生产自救和恢复。
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筹集、拨付。
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组织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伤性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学 校: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国土所:承担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监测体系,指导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地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通报,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
村建环卫中心:制定指导灾区恢复重建计划和场镇恢复重建规划方案,负责场镇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震害调查和损失评估。
五、救灾准备
(一)救援人员组成。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的干部和群众组成。特大、重大灾害或较大灾害发生由上级政府和镇政府组织参加抢险救灾,卫生院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
(二)救援物资储备。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讯、抢救伤员、卫生防疫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
六、应急反应行动
(一)涉及村社的转移安置工作由镇政府和村委会组织实施。安置地点应征求国土部门意见后妥善实施。安置方式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临时帐篷等。
(二)灾情搜集和报告。灾情发生后,镇政府和村委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三)紧急救援行动
1、组织抢险分队参加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救灾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捐粮。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