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5号建议答复的函
何通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建筑行业职称评定方式的建议》(第9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所提到的探索企业推荐、行业评定、政府认可的模式。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年7月1日出台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二、关于解决我市建筑行业有职称人才的紧缺现象。近年来,省、市人社部门及省住建厅一直在探索研究,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放宽申报条件。
(一)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的精神要求申报相应的职务。
(二)坚持重品德、重能力和重业绩的评价标准。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三)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可分别按照大专学历、本科学历对待。
(四)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我市急需的市外生源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各类工业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评审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免除见习期,提前1年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放宽基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年限,对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另外,针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条件的,但确有真才实学、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成果突出,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文件规定,可按程序申请破格评审。破格评审,须提供本人破格评审申请书、具备破格条件的政策依据,奖项、突出贡献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并按逐级申报的程序,签署破格推荐意见。受理符合条件的破格申报材料,经上一级同行专家审查同意后,进入评审程序,确保破格评审质量。
(联系人:韩军山;联系电话:181****2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