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估审查的批复
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的请示》以及委托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估报告》收悉。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川发改环资〔2017〕170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查研究,原则上同意《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估报告》及评估意见,现就该项目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园区概况
1.园区是以油气盐化工、化学新材料、汽车零配件及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的化工业园区。
2.园区用能情况:园区内能源消费结构将以电力、天然气和水为主,预测“十四五”期末区域年综合能耗为35.70万吨标准煤(当量值)、54.18万吨标准煤(等价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974tce/万元,所需能源均能在当地有保障供应。
二、评估结论
1.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国家法规、标准的规定,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政策要求。
2.为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发〔2019〕11号)要求,结合大英县“十四五”的节能目标、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行业用能特点及经济发展情况,建议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十四五”用能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53.28万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确定为0.961tce/万元以内。
三、审查意见
该节能报告编制深度基本符合国家规定深度要求,经专家讨论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节能报告。
希接此批复后,项目业主务必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和审批意见中的节能规范做好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工作,全面落实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节能达标合格,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特此批复。
大英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