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水利局四措施管理灾后重建项目
一是严格落实项目招投标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工作,灾后重建项目完成前期设计后,均纳入县评审中心,按照县招管办推荐目录确定中介机构,制作工程预算价和工程量清单,由发改局核准批复招标并交由县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依法、依规择优选用工作业绩高、信誉好、业务水平高的施工单位。
二是严格落实资金管理措施,构建资金风险防范机制。开设资金专户,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工程资金拨付由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建设方到核量计价后,报局工程管理人员和项目分管领导审查,最后报主要领导,根据工程投资预算和工程进度付款,按期对下达资金进行***问效,撑握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所有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向群众交明白帐。
三是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现场监督机制。建立工程建设挂点联系制度,水利技术人员分片联系乡镇、分管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全面负责项目的推进的协调和指挥,乡镇水利服务站蹲点监督、协调,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做到“两管理.一协调、三控制”,即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方面关系;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工程进度,组建工程质量监管小组,定期开展工程检查,编发项目进展情况通报,促进项目进度。
四是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归类整理项目建设资料,编号存卷。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向镇、村办理项目移交手续,督促落实管护措施,使项目充分、持久发挥效益。( 旺苍县水利局 易晓琳 罗萍)